|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的報廢資產以現(xiàn)場實物現(xiàn)狀為準,轉讓底價為: ①廢鋼:2,**0.** 元/噸(含稅) ②廢鐵:1,**0.** 元/噸(含稅) ③廢鋁:**,**0.** 元/噸(含稅) 成交后根據轉讓方實際汽車衡檢測重量核算總價,多退少補,不扣雜。交易服務費按照實際成交價計算。 2、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前必須到標的現(xiàn)場踏勘,現(xiàn)場踏勘聯(lián)系人:池經理,聯(lián)系電話:**********1。意向受讓方須提前與轉讓方取得聯(lián)系,由轉讓方統(tǒng)一安排時間到現(xiàn)場踏勘,轉讓方不接待未經批準的踏勘要求。踏勘完畢后,意向受讓方須與轉讓方現(xiàn)場簽署《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轉讓方加蓋公章,意向受讓方是公司的加蓋公章,意向受讓方是自然人的簽字),《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受讓申請資料之一,與其他申請資料一并提交上傳。 3、網絡動態(tài)報價單次競價漲幅金額為**0元。**0秒內無其他意向方競價,則報價環(huán)節(jié)終止,確定受讓方及成交金額。單次漲幅金額**0元,按各項材料單價/各項材料單價總和之比,分別漲幅。單次漲幅**0元,則其中: ①廢鋼單價漲幅**.**元/噸 ②廢鐵單價漲幅6.**元/噸 ③廢鋁單價漲幅**.**元/噸 4、本次轉讓的資產不做質量保證,不受品名限制,不保證其完整性,不處理質量異議,均以看貨現(xiàn)場實物現(xiàn)狀為準,由意向受讓方自驗并承擔責任,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轉讓方及沈交所不承擔一切瑕疵擔保責任。 5、意向受讓方交納的**8萬元交易保證金,項目成交后轉讓方與受讓方根據轉讓方汽車衡檢測重量及成交單價簽署《銷售確認單》。若《銷售確認單》確認的總價低于保證金金額,《銷售確認單》確認總價金額部分由沈交所支付給轉讓方,差額部分由沈交所在扣除交易費后原路徑退還受讓方;若《銷售確認單》確認的總價高于保證金金額,差額部分由受讓方補繳給沈交所,沈交所將保證金及受讓方補繳金額合并支付給轉讓方。 6、意向受讓方自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進行實物稱重運輸并簽署資產轉讓合同。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不認同轉讓方稱重等為由拒絕以現(xiàn)狀接收、拒絕簽署資產轉讓合同、退還標的物,轉讓方及沈交所有權扣除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收回轉讓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7、受讓方負責標的物的裝卸、運輸(距離標的物**0米左右,作業(yè)時間為工作日早9時至晚**時)。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提貨車輛須有相應遮蓋措施,避免運輸過程中的揚塵及飄灑;避免運輸過程中標的物丟失、散落、損壞;裝運過程不得損壞周邊環(huán)境設施及房屋,如有損壞須進行賠償并負責修繕恢復原狀。受讓方在轉讓方現(xiàn)場作業(yè)時應遵守轉讓方相關安全、消防等施工規(guī)定,辦理相關施工手續(xù)(不限于安全協(xié)議、保衛(wèi)合同、出門等相關手續(xù));同時受讓方須承擔裝卸、運輸、稱重、垃圾清運等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在標的資產清運完畢后達到場平地凈,滿足轉讓方要求為準。(其中“場平地凈”指設備基礎要拆除與地面一平,基坑需填平,地面要求無建筑、設備等各種垃圾) 受讓方負責標的物保護性拆除、裝卸、運輸。受讓方實施拆解清運工作須按照經轉讓方確認的區(qū)域與范圍進行施工,服從轉讓方的現(xiàn)場管理和全面調動指揮,不得影響轉讓方正常生產秩序,負責保護性拆除轉讓設備資產的安全性和完好性。受讓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拆運施工法律、法規(guī),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拆除方對標的資產進行拆除,拆除方需具有機電安裝三級以上及安全許可證資質。若因拆運導致周圍設施損壞或出現(xiàn)超范圍拆運,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同時受讓方須承擔拆解、處理、裝卸、運輸、垃圾清運等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8、受讓方在轉讓方場地倒運裝車標的物期間及受讓方運輸標的物出轉讓方場地后,標的物的安全事宜由受讓方負責。受讓方在轉讓方場地倒運、裝車標的物及受讓方運輸標的物出轉讓方場地后,因標的物安全問題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負責。受讓方在轉讓方場地作業(yè)過程中應聽從轉讓方指導,受讓方在轉讓方場地作業(yè)過程中受讓方人員、設備的安全事宜由受讓方自行負責。因受讓方不聽從轉讓方指導造成轉讓方人員、設備安全問題由受讓方負責處理。 9、受讓方需在出讓方監(jiān)督下,按材質不同進行分類,并進行分別稱重。 **、最終根據汽車衡檢測重量計算出的成交總價,為含稅價格。 **、轉讓方最終按照成交金額(含稅)開具發(fā)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