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某區(qū)“充電驛站”建設項目
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某區(qū)“充電驛站”建設】項目(項目編號:【ZJZT-****-****1】),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某區(qū)“充電驛站”建設項目,項目主要內(nèi)容為該項目所需的工程施工服務采購。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nèi)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本采購項目估算為:【**2.1】萬元(不含稅)。
1.4建設地點:浙江寧波(采購人指定地點)
1.5工期: ****年**月底前完成安裝調(diào)試并通過驗收,正式投入使用。
1.6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備實施條件,工程施工部分進度達到**%后,支付充電驛站工程施工部分的簽約總額的**%;
(2)合同范圍內(nèi)全部工作內(nèi)容完成并經(jīng)驗收合格后支付至該部分已完工程量的**%(含首次付款);
(3)項目通過驗收、供應商提供全套結算資料并經(jīng)第三方機構審核完成后支付至該部分金額的**.5%;
(4)剩余1.5%作為質(zhì)保金,待質(zhì)保期滿后支付。
1.7質(zhì)保期:項目整體質(zhì)保5年,自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1.8合同簽訂方式:簽訂總價合同。
1.9成交人數(shù)量:1名,成交份額**0%。
1.**本項目與成交人的簽約總金額為【項目響應金額*成交份額】。
1.**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2.1萬元(不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2.1.2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1.3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4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2.2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2.2.3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2.2.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響應截止時間前**個月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zhì)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2.2.6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響應截止時間前**個月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2.2.7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響應截止時間前**個月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2.2.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2.2.**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2.2.**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2.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2.2.**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2.2.**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2.2.**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2.2.**【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2.2.**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 ****年8月**日**時**分至****年9月3日**時**分 。
4.2詢比文件獲取地點:登錄中國通服招標系統(tǒng)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線獲取電子詢比文件,如遇問題,可電話咨詢胡工,手機號碼:**********3。
4.3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 ****年9月8日**時**分(北京時間 )。
5.2紙質(zhì)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寧波市海曙區(qū)解放北路**0號第一幢**樓會議室】。(如有郵寄文件,請務必提前聯(lián)系。)
5.3本項目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進行唱價,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予接收詢比文件:
5.4.1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5.4.2未按照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詢比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詢比文件的。
6.【樣品的遞交】
無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7.2供應商需在購買詢比文件后5日內(nèi),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應商注冊。
7.3已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或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可通過原賬號密碼登錄。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qū)和義路**號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顧工
采購代理機構: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區(qū)河東路**5號
郵 編: ******
項目負責人:王李妃
聯(lián) 系 人:胡琳、賈寶國
電話:**********3(胡工)/**********9(王工)/**********4(賈工)
電子郵件:【wanglf@chinaccs.cn】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杭州天水支行】
賬號:【******************3】
異議接收郵箱:【wanglf@chinaccs.cn】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