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前(以到賬時間為準)支付交易保證金0.**萬元到北交所指定的銀行賬戶。如信息披露期間只產(chǎn)生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成交,該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信息披露期間產(chǎn)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被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后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 2、本項目按標的資產(chǎn)移交時的現(xiàn)狀進行轉讓,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已對轉讓標的現(xiàn)狀、轉讓方所披露的所有事項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接受,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標的資產(chǎn)存在任何瑕疵以及相關合同不能執(zhí)行為由退還標的,以及對轉讓方進行任何追索。意向受讓方基于自身判斷,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3、意向受讓方提交本項目受讓申請時,須按照附件《承諾函》內(nèi)容對相關事項進行承諾。 4、本項目受讓方收費標準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