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北京公司****年某客戶咨詢規(guī)劃服務公開詢比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北京公司****年某客戶咨詢規(guī)劃服務公開詢比項目(項目編號:I******************1),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為順應汽車行業(yè)智能化、網聯(lián)化的發(fā)展趨勢,客戶擬在智能座艙領域深入探索和應用大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 LLM)技術,以提升產品核心競爭力及用戶體驗,現(xiàn)引入專業(yè)的咨詢服務協(xié)助對客戶大模型業(yè)務進行全面梳理與規(guī)劃。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 序號 | 采購內容 | 項目規(guī)模 (萬元,含稅) | 服務地點 | 服務期限 | 成交供應商 數量 |
| 1 | 大模型賦能智能座艙戰(zhàn)略發(fā)展與技術實現(xiàn)路徑咨詢規(guī)劃服務 | **.** | 北京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 1 |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含稅**.**萬元,供應商所報價格超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4本項目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營業(yè)執(zhí)照及企業(yè)證件: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供應商須提供以下企業(yè)證件:
如供應商為企業(yè)的,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的企業(yè)信用信息截圖。如供應商為事業(yè)單位的,提供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提供事業(yè)單位在線(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圖。
2.1.2人員要求:響應人須為本項目配備不少于3人的服務團隊,包含1名項目經理,2名團隊成員,并提供服務團隊《人員信息表》。
證明材料內容:
須提供相關人員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復印件(包含國徽面及人像面),以及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6個月內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或有效勞動合同(社保證明須包含繳納單位名稱、團隊人員姓名及繳費情況,社保繳納單位和勞動合同簽署單位應與響應供應商名稱或響應供應商分公司名稱一致)。
2.1.3業(yè)績要求:響應人須提供****年8月1日至詢比公告發(fā)出日前(不含詢比公告發(fā)布當日)簽署的不少于**.**萬元(含稅)的同類項目(同類項目指咨詢成果類型為大模型或信息化)的業(yè)績一個。
證明材料內容:
1)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等);以框架+訂單形式簽署的合同,除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外,還需提供框架合同下的采購訂單或結算單或發(fā)票截圖。
2)業(yè)績時間: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單項合同無簽訂時間以合同中明確的合同履行期限起始時間為準;框架協(xié)議+訂單形式以訂單體現(xiàn)的時間為準。
3)業(yè)績金額:單項合同以合同含稅金額為準;框架協(xié)議+訂單形式以訂單的累計含稅金額為準。
4)業(yè)績數量:按合同或框架數量計算。資料不全、評審委員會無法確定業(yè)績關鍵信息的將不予認可。
2.1.4知識產權歸屬承諾函:響應人應出具承諾函,承諾自交付之日起,與項目有關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咨詢報告、數據、圖表、設計方案等)知識產權全部歸采購人所有。
2.1.5供應商之間關系: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6聯(lián)合體要求: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1.7代理商要求: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響應。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
3)與本詢比項目的其他響應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詢比項目的其他響應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7)與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與本詢比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被依法暫?;蛘呷∠稑速Y格;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內發(fā)生重大監(jiān)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在近三年內響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響應人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響應人在最近三年內嚴重違反合同約定的;
**)在最近三年內(自****年8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 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在最近五年內(自****年8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響應人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xiàn)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響應人在過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現(xiàn)嚴重違約而被采購人發(fā)布通報3次及以上的,以采購人的正式發(fā)文為準。
**)響應人在最近三年內在中國電信北京公司中標后不簽署合同的或簽署合同后因響應人原因解除或終止合同的。
**)在最近五年內(自****年8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響應人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響應人及其任一響應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詢比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注1:供應商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函,格式自擬。
注2:不滿足上述任意一條,將被直接否決響應資格。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年8月**日**時**分**秒至****年9月2日**時**分**秒(北京時間,下同)。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供應商注冊”。
4.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年9月5日**時**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供應商注冊
6.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 /**0-********
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
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8.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8.1聯(lián)系方式
|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朝陽門北大街**號 | 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榮華南路**號院2號樓3層**8室 |
| 郵 編:/ | 郵 編:****** |
| 聯(lián)系人:孫一然 | 聯(lián)系人:王新雅、譚博文、史鑫淼、劉洪旭、梁佳琪 |
| 電 話:**********6 | 電 話:**********5 |
| 郵件:/ | 郵箱:wangxinya.zgtj@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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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廣安門支行 |
|
| 賬 號:********************-**** |
8.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