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統(tǒng)一項目編號
S******D************
項目編碼
****-YQ/**-****
掛牌金額
******
掛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項目編碼: | ****-YQ/**-****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延慶區(qū)井莊鎮(zhèn)王仲營村3輛越野型房車出租 |
所屬地區(qū): | 北京市 / 延慶區(qū) / 井莊鎮(zhèn) / 王仲營村 | ||
標的-1 | |||
名稱: | 越野型房車 | 單位: | 輛 |
型號: | 愛國者 | 數(shù)量: | 3 |
擬出讓用途: | 旅游經(jīng)營(包括但不限于住宿、出租、合同時限內的轉租)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權屬信息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權: |
擬出讓信息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擬出讓期限: | **年 | |
出讓方式描述: |
評估情況
掛牌及公告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 | 掛牌總金額(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nóng)村產(chǎn)權交易網(wǎng)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
首次項目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fā)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fā)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shù): |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元): | 0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
交納方式: | 處置方法: | ||
處置方法說明: | 其他: |
交易條件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第1年到第5年租金為2.6萬元每年,每五年遞增5%,合同總計金額共計******元。租金支付方式為年付,每年**月**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 |
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需實地踏勘并簽署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本次出租的房車是****年**月新購置,均按現(xiàn)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tài)進行現(xiàn)狀租賃,本公告對車輛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參考說明。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在出租前應自行或聘請專業(yè)人士對車輛自身及車輛的相關資料進行全面勘察、鑒定,并充分了解車輛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權證、年審、違章、限行范圍、保險、車船稅,以及其他可能影響過戶及使用等方面的風險)。意向承租方一旦遞交租賃資料,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車輛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承租人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車輛交接,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3、租賃期內,該租賃標的物所產(chǎn)生的維修、保養(yǎng)、年檢及保險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對承租車輛租賃期間引發(fā)的第三者責任,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 4、本項目所涉及車輛均不包含車牌指標。 5、租賃期內,受讓方如對租賃設備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征得出讓方的書面同意。 6、租賃期內,受讓方負責該設備的維修和維護,因受讓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設備發(fā)生損害或故障的,由受讓方進行維修,并在維修期間同樣支付設備租金。 7、設備使用中的各類費用由受讓方自行負擔,租期內出現(xiàn)一切事故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與出讓方無關。 8、受讓方需自行取得相應資質后,方可對該設備進行操作和使用。 9、租賃期內,未經(jīng)出讓方書面同意,受讓方不得將租賃設備轉租或轉借給他人。 **、受讓方需現(xiàn)場踏勘該項目所涉及的設備,自行了解項目標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北京市相關政策,充分評估本項目存在的全部風險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
交易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服務會員編碼: | 交易服務會員: | ||
經(jīng)辦人: | 電話: |
專業(yè)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 趙萌 | 聯(lián)系電話: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