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詢比項目為 中國電信重慶公司****年云中臺末梢代維框架采購項目 (標段編號: CQBBFA************ ),采購人為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為 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中國電信重慶公司****年云中臺末梢代維框架采購項目。
本次集中詢比合同有效期為: 1.2 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1.2.2采購方式:公開詢比
1.2.3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2.4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份額。
1.2.5本項目預估采購金額:本項目框架金額為******0.**元(不含稅)。
1.2.6服務期:****年**月1日至****年9月**日。
框架協(xié)議執(zhí)行期限:雙方同意由乙方作為甲方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年**月1日至****年9月**日。如在有效期內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本項目所涉及的] 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本項目所涉及的] 服務發(fā)出成交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內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于屆滿后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終止:
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本項目所涉及的]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本項目所涉及的] 服務發(fā)出成交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項目為框架采購,本次框架采購標的為采購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采購人向響應供應商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響應供應商不同意此條款,則響應供應商應書面告知采購人,并退出本項目詢比。
1.2.7服務地點:重慶市。
1.2.8質量標準:達到行業(yè)標準及采購人規(guī)定標準,驗收質量合格。
1.2.9采購內容:
中國電信重慶公司****年云中臺末梢代維框架采購項目。具體工作內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服務基準單價表
序號:1 業(yè)務類型:裝機工單(包括需變更局端/用戶端物理資源的調速工單)單位:條不含稅基準單價(元): **7.5
序號:2 業(yè)務類型:移機工單(一裝一拆)單位:張不含稅基準單價(元):**1.**
序號:3業(yè)務類型:調速工單單位:條不含稅基準單價(元):**.**
序號:4業(yè)務類型:拆機工單單位:張不含稅基準單價(元):**.**
序號:5業(yè)務類型:登高故障處理單位:次不含稅基準單價(元):**7.5
序號:6業(yè)務類型:現(xiàn)場保障單位:場不含稅基準單價(元):**2.**
序號:7業(yè)務類型:政企客戶日常服務工作單位:月/條不含稅基準單價(元):**
序號 | 標包名稱 | 產品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數量 | 交貨地點 | 交貨期 |
1 | 標包一 | 維護服務 | 維護服務 | 本項目為框架采購項目,最終以實際結算為準。 | 重慶市 | 不涉及 |
本項目 不劃分標包 。
本項目允許供應商同時成交的最多標包數為 個。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本項目根據《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選擇適用備選處理措施(因施工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被禁止采購的,不適用備選措施)。
1.2.2成交供應商數量: 1 個,每個成交供應商對應的份額如下:
成交供應商 | 成交份額 | 實施地域 |
第一成交供應商 | **0% | 兩江新區(qū)、渝北三龍(龍山、龍塔、龍溪街道)、江北(含魚嘴、五寶、復盛等區(qū)域)、渝中、沙坪壩、九龍坡、大渡口、南岸等區(qū)域 |
每個成交供應商對應的份額如下:
1.3 本項目 設置最高響應限價 。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折扣限價,在“服務基準單價表”中不含稅基準單價基礎上報整體折扣,最高響應折扣為**0%, 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 供應商應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3 2.1.4 2.1.3 本次詢比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響應。 如供應商為聯(lián)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lián)合體各方必須按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lián)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包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中響應。 (4) 。
2.1.4供應商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5
本次詢比 不接受代理商響應。
(1)產品制造商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且必須使用代理商響應和簽訂銷售合同的;(2)產品制造商為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資企業(yè)(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資本)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享有絕對控制權(最大或最多表決權)的企業(yè)且必須使用代理商響應和簽訂銷售合同的。代理商響應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 (2) 供應商與產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關系迄今為止應已持續(xù) 年(含)以上。 (3) 2.1.7 2.1.8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 ****年**月**日 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 ****年**月**日 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 ****年**月**日 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 ,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產品資格要求:
2.3.1 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 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 的成熟穩(wěn)定的產品。
2.3.2 產品 。 2.3.3 產品 2.3.2 項目團隊人員要求:響應單位為本項配備服務團隊,其中須包含:項目負責人1名,裝維人員**名。
a.項目負責人,提供有效身份證掃描件;
b.裝維人員,每人須同時具備(1)和(2),(1)應急管理部門頒發(fā)的(低壓電工作業(yè))證;(2)應急管理部門頒發(fā)的(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yè))證;提供有效身份證掃描件及有效證書掃描件;
注:
①人員不得兼任,如人員兼任,不予認可。提供有效身份證掃描件和相應有效證書掃描件,以上所有人員須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年4月1日之后任意一個月的社保證明,項目負責人須由相應單位繳納社保,其他人員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則還須提供第三方公司與響應供應商的代繳協(xié)議或類似證明,不提供則對應人員將不計入其內。
②評審委員會有權通過原件核查或登陸應急管理部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http://cx.mem.gov.cn/)等網絡查驗等方式進一步核實證件相關信息,如特種作業(yè)證存在有效期過期、專業(yè)信息不正確或在有效期內未按時復審或復審不通過的情形,該特種作業(yè)證不予認可。
2.3.3購買保險要求:供應商須符合《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相關要求,購買包含安全生產責任險在內的人身意外類相關保險(保障范圍須覆蓋本項目全部實施人員,累計保險賠付額度不低于**0萬元/人)。供應商須提供相應的保單證明,或承諾在合同簽訂前完成購買并達到相應保額。
2.3.5 2.3.6 產品應符合中國電信相關技術要求,并滿足以下關鍵技術指標:
2.3.4 業(yè)績要求: 供應商須提供****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項目(通信有線代維)業(yè)績證明材料,累計金額不低于**萬元(含稅)。
注:
1. 提供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第(1)、(2)項,如為框架協(xié)議的,還須同時提供第(3)項,否則不予認定:
(1)單項合同/框架協(xié)議關鍵頁掃描件(包括合同名稱、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蓋章頁、雙方主體、簽訂時間等);
(2)與上述單項合同/框架協(xié)議對應的任意一張發(fā)票及隨同發(fā)票開具的清單掃描件(清單掃描件如有)。發(fā)票須滿足以下要求:
①發(fā)票開具時間須在單項合同或框架協(xié)議簽訂時間之日至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
②發(fā)票或清單中須體現(xiàn)為本次采購的同類項目,或體現(xiàn)與對應單項合同或框架協(xié)議關聯(lián)關系;
③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單項合同或框架協(xié)議雙方名稱(包括其下屬分公司)一致;
④評審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或出現(xiàn)紅沖等發(fā)票無效情況的,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3)提供框架協(xié)議對應的訂單或證明材料
①訂單應體現(xiàn)與對應框架協(xié)議關聯(lián)性,且有具體時間及金額。
②如無訂單的則提供框架協(xié)議對方出具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對方公章或業(yè)務部門章。證明材料應體現(xiàn)與對應框架協(xié)議關聯(lián)性,且有具體執(zhí)行時間及金額。如提供批量項目證明的,則每個項目都應注明具體執(zhí)行時間和金額。
2. 根據上述證明材料認定業(yè)績時間和金額。
(1)如提供單項合同,業(yè)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業(yè)績金額以符合本項目業(yè)績時間要求的合同金額為準。
(2)如提供框架協(xié)議,業(yè)績時間以訂單或證明材料為準,業(yè)績金額以符合本項目業(yè)績時間要求的訂單或證明材料的累計金額為準,但不得超過框架協(xié)議金額。
注:本項目響應供應商之間簽訂的業(yè)績,在本項目評審中均不予認可。
2.3.8 2.4 產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2.4.1 制造商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記(或注冊)證明文件,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現(xiàn)場考察
2.6 評價檢測
2.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 詢比文件獲取時間: ****年**月**日**時**分**秒 至 ****年**月**日**時**分**秒 (北京時間,下同)。
4.2 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詢比文件費用: 本項目不收取文件費用。 每套售價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為: ****年**月**日**時**分**秒
5.2 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遞交 6.1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于 遞交至 。 6樣品的遞交: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7. 供應商注冊
7.1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 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0-********
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
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 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 | 采購代理機構: | ||
地 址: | 地 址: | ||
郵 編: | 郵 編: | ||
聯(lián) 系 人: | 聯(lián) 系 人: | ||
電 話: | 電 話: |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 | ||
網 址: | 網 址: | ||
|
| 開戶銀行: | |
|
| 賬 號: |
9.1.1采購監(jiān)督方式
如在采購項目中發(fā)現(xiàn)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請通過電話方式向采購監(jiān)督部門反映,監(jiān)督電話:**3-********。
9.1 .2 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 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