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長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階段全線勘察測量勞務及部分專業(yè)設計技術協(xié)作勞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G**長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階段全線勘察測量勞務及部分專業(yè)設計技術協(xié)作勞務(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以/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0%自籌,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招商局重慶交通科研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招標代理為中國交通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后審。
2.2 項目規(guī)模:
長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擴建工程路線全長 **.**6km,舊路擴建路段采用“兩側拼
接為主,局部兩側分離”的擴建形式,全線總體方案分為三段:
(1)第一段起點承唐界至遵化南互通段(含)全長 **.** 公里(K0+**0~K**+**0),采用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設計速度提高至**0 公里/小時,路基斷面加寬為 **.5米。同時,本路段通過增設停車港灣、改造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等提高路段通行安全性。
(2)第二段遵化南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全長 **.** 公里(K**+**0~K**+**0),采用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設計速度 **0 公里/小時。其中,遵化南互通至京秦高速下院寺樞紐互通(含)段整體式路基寬度 **.5 米,下院寺樞紐互通終點至京哈高速段整體式路基寬度 **.5 米,跨越京哈、唐呼鐵路新建左幅分離路基寬度 **.** 米(K**+**5.****~K**+**5.**8,全長 2.** 公里)。路段范圍內,京秦高速下院寺樞紐互通、牛狼峪隧道(左幅長 1.**4 公里,右幅 1.**9 公里)及前后過渡段等已按六車道標準建成,可直接利用。
(3)第三段京哈高速至唐曹高速蓮花泊樞紐互通段全長 **.**6 公里(K**+**0~K**+**6),采用雙向八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設計速度 **0 公里/小時,整體式路基寬度 ** 米。其中跨越津山鐵路新建右幅分離路基寬度 **.** 米(K**+**0~K**+**0.**9,全長 3.** 公里);唐廊高速樞紐互通(南湖互通)已按雙向八車道標準建成,可直接利用。
主線共 **6 座構造物需拼寬,其中,大橋 ****m/** 座、中橋 **6m/** 座、小橋 **1m/** 座、 分離立交 **1m/** 座、涵洞 ** 道、通道 ** 道;共計 ** 座構造物進行新建,其中,中橋 **2m/2 座、小橋 **6.5m/** 座、分離立交 ****m/4 座、天橋 **5m/3 座。利用既有牛狼峪隧道 1 座。 互通區(qū)共 ** 座構造物需拼寬,其中,大橋 **0m/2 座、中橋 **.5m/2 座、小橋 **4.5m/7 座、分離立交 **0m/** 座、涵洞 5 道;共計 7 座構造物進行新建,其中,大橋 **0m/2 座、 小橋 **m/2 座、分離立交 **5m/1 座、天橋 **5m/1 座、涵洞 1 道。
全線設置互通式立交 ** 座(其中完全利用樞紐互通 1 座、樞紐+服務型復合互通 1 座,改造利用樞紐互通 2 座,改造利用服務型互通 9 座),利用既有養(yǎng)護工區(qū) 2 處、隧道管理站1 處、匝道收費站 3 處,改造匝道收費站 7 處、單側停車區(qū) 1 處(唐山至承德方向既有主線站改造為單向停車區(qū)),設置服務區(qū) 2 處(改造 1 處,新建 1 處),新建養(yǎng)護工區(qū) 1 處。
2.3招標范圍:全線勘察測量勞務以及橋涵工程、通用圖、路面通用圖、綠化環(huán)保及智慧交通設計、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的規(guī)劃與設計技術協(xié)作。
2.4計劃服務期:** 日歷天。
項目 | 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 |
資質等級 | 1、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具備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甲級資質。 3、投標人設計資質要求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具有工程設計公路行業(yè)甲級資質; ③具有工程設計公路行業(yè)(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甲級資質。 |
企業(yè)業(yè)績 | 投標人近3年內(****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2項一級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
企業(yè)信譽 | 投標人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以檢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為截止日或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查詢日往前推算3個年度)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或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查詢的結果截圖為準);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人員 | 項目負責人(1名),具備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中的公路工程設計資質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股東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標人提供充足證據(jù)證明該情形不會影響到采購公正性)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1凡首次參加招商局集團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投標活動的投標人必須登錄招商局集團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https://dzzb.ciesco.com.cn/)進行網(wǎng)上注冊,網(wǎng)上提交相關投標人入庫信息,經(jīng)入庫審核單位審核完成后。進行申請數(shù)字證書注冊審核,并辦理單位、法人數(shù)字證書(以下簡稱“CA”)。投標人可從招商局集團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下載網(wǎng)上注冊、CA辦理及電子投標操作指南。若投標人未及時在招商局集團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中進行入庫審核,注冊并辦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潛在投標人查看本項目招標公告后須點擊“我要投標”,憑CA數(shù)字證書登錄“招商局集團電子招標采購交易網(wǎng)”(網(wǎng)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標系統(tǒng)”參與項目。
4.2招標文件購買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年8月**日至**** 年8月**日** 時**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招商局集團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并憑辦理的企業(yè)CA登錄后繳納平臺服務費及招標文件購買費后,獲取招標文件(格式為*.ZBJ)及其它所有招標資料。
4.3招標文件售價
本項目招標文件不收取費用。
5.1現(xiàn)場踏勘
招標人將不組織工程現(xiàn)場踏勘。
5.2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將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3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年9月**日9時**分,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將電子投標文件通過招商局集團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成功上傳,以招商局集團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反饋的《網(wǎng)上遞交投標文件回執(zhí)》作為確認已上傳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據(jù)。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詳見公告媒介上發(fā)布的招標公告附件。
6.1開標時間為****年9月**日9時**分(說明:與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相同。)
6.2關于開標:
6.2.1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進行加密的,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陸投標子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的開標會】,在投標截止時間后,按照網(wǎng)上開標會出現(xiàn)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時間”前,完成對投標文件的解密。
6.2.2具體操作步驟詳見《招商局集團電子招標采購交易網(wǎng)投標人操作手冊》中關于“網(wǎng)上投標操作步驟”中“網(wǎng)上開標”的相關內容。
6.2.3除在線簽到、在線解密文件外,投標人也可攜帶CA數(shù)字證書在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前抵達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qū)沿江大道**號長航大廈9層**1開標室,參與現(xiàn)場開標并進行相關簽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標人原因造成投標文件未解密的,視為撤銷其投標文件。
7.1受理異議的渠道:如對招標項目有異議的,可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提交到電子交易平臺(網(wǎng)址: https://dzzb.ciesco.com.cn/)并與采購聯(lián)系人確認異議處理情況。
7.2受理投訴的渠道:dzzbts@ciesco.com.cn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招商局集團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https://dzzb.ciesco.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
招標人:招商局重慶交通科研設計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慶市南岸區(qū)學府大道**號
聯(lián)系人:龔先生
電話:**********6
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qū)沿江大道**號長航大廈9層**1
郵 編: ******
電 話: **********5
資質等級要求 |
1、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具備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甲級資質。 3、投標人設計資質要求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具有工程設計公路行業(yè)甲級資質; ③具有工程設計公路行業(yè)(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甲級資質。 |
注: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后應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下同)、資質證書副本、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證明文件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基礎信息(體現(xiàn)股東及出資詳細信息)的網(wǎng)站查詢截圖彩色打印件或由法定的社會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注冊地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彩色影印件,并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章。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證明文件的彩色影印件應提供全本(證書封面、封底、空白頁除外),應包括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其他相關信息、頒發(fā)機構名稱、投標人信息變更情況等關鍵頁在內。 2、根據(jù)《關于發(fā)布公路工程從業(yè)企業(yè)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4號)要求,投標人如為應通過名錄對其資質條件進行審核的企業(yè),則須提供其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公路工程勘察設計企業(yè)名錄中的網(wǎng)站查詢截圖彩色打印件,并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章。 |
業(yè)績要求 |
投標人近3年內(****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2項一級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
注:企業(yè)業(yè)績證明資料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復印件。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以檢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為截止日或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查詢日往前推算3個年度)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或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查詢的結果截圖為準);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注:“投標人的信譽情況”后應附投標人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網(wǎng)站查詢截圖彩色打印件,應附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網(wǎng)站查詢截圖彩色打印件。 |
人員 | 數(shù)量 | 主要人員要求 |
項目負責人 | 1 | 具備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
注:1、“擬委任主要人員資歷表”應附主要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以及資格審查條件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委任的主要人員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2、項目團隊相關人員的業(yè)績證明資料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的復印件。(評分項要求) 3、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職稱是指: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職稱包括公路工程、路基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運輸工程等專業(yè)職稱。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標準 | |
1 | 評標方法 | 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業(yè)績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2)履約信譽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3)依次依據(jù)“主要人員得分”、“技術建議書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確定; (4)評標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 (5)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技術方案的編制情況投票確定其推薦順序。 |
2.1.1 | 計算機自動清標 | (1)投標文件信息檢查:檢查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電腦的芯片、硬盤和網(wǎng)卡序列號是否存在全部一致情況。 (2)若存在全部一致的情況,將被評標委員會認定投標人之間存在串標的情形,相關投標將被否決。 |
2.1.2 2.1.4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及標段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服務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等; 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現(xiàn)金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投標文件中提供了電匯回單的彩色影印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銀行保函及說明材料(如必需)的格式、開具保函的銀行、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向招標人提交了銀行保函及說明材料(如必需)原件,投標文件中提供了銀行保函及說明材料(如必需)的彩色影印件。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在授權委托書的簽名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3項規(guī)定。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的簽名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3項規(guī)定。 (6)投標人未以聯(lián)合體形式進行投標。 (7)投標人未對標段項目進行分包。 (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9)投標文件中未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投標文件正、副本數(sh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guī)定。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及標段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投標函、已標價報價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的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報價中的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 (4)投標報價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shù)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6)投標人未提交調價函。 (7)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sh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guī)定。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
2.1.3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證明文件。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1的規(guī)定。 (3)投標人的企業(yè)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2的規(guī)定。 (4)投標人的企業(yè)信譽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3的規(guī)定。 (5)投標人的主要人員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4的規(guī)定。 (6)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股東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標人提供充足證據(jù)證明該情形不會影響到采購公正性)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2.2.1 | 分值構成 (總分**0分) | 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技術建議書:**分 主要人員:**分 業(yè)績:**分 技術能力:**分 第二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評標價:**分 |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開標現(xiàn)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評標價=報價表上不含稅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B)的計算: 無 (3)評標基準價(D)的確定: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guī)定開標現(xiàn)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取所有投標人評標價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基準價D。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除此之外,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fā)生變化。 | |||||||
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0%×(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偏差率保留小數(shù)點后二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 細分項 | 分值 | |||||
2.2.4(1) | 技術建議書 | **分 | 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設計思路 | ** | 對項目的理解準確且總體設計思路的清晰的可得基本分6.6分,視總體項目理解的程度和設計思路合理程度酌情加0~4.4分。 | ||||
招標項目的特點、關鍵技術問題的認識及其對策措施、重點與難點分析 | 6 | 招標項目的特點、關鍵技術問題的認識及其對策措施、重點與難點分析基本可行得3.6分,視對策措施和重點與難點分析的合理程度酌情加0~2.4分。 | |||||||
服務承諾、質量承諾及管理措施 | 6 | 服務承諾、質量承諾及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得3.6分,視服務承諾、質量承諾及管理措施的合理程度,酌情加0~2.4分。 | |||||||
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 6 | 有切實可行的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的得3.6分,根據(jù)應急預案的合理、詳盡程度,酌情加0~2.4分。 | |||||||
對本項目服務工作合理化建議 | 6 | 對本項目的建議基本合理、有效得基本分3.6分,根據(jù)建議的合理、詳盡程度,酌情加0~2.4分。 | |||||||
2.2.4(2) | 主要人員 | **分 | 項目負責人 | ** | (1)項目負責人符合資格審查條件得6分; (2)項目負責人具有正高級(或教授級)職稱的加2分。 注:項目負責人證明形式以招標文件資格要求(主要人員最低要求)的證明形式為準。 | ||||
技術負責人 | 5 | (1)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職稱的加1分,正高級(或教授級)職稱的加2分,最多加2分。 (2)技術負責人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注冊證書的加1.5分,最多加1.5分。 (3)近3年內(****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作為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每增加1項一級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設計工作,加1.5分,最多加1.5分。 注:技術負責人證明形式以招標文件資格要求(主要人員最低要求)的證明形式為準。 | |||||||
2.2.4(3) | 評標價 | **分 | 評標價得分按照下面規(guī)定計算: 當投標人的評標價等于D時得滿分,每高于D一個百分點扣1分,每低于D一個百分點扣0.5分,中間值按比例內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D=評標基準價(精確到人民幣元) D 1 =投標人的評標價 F=評標價滿分 F 1 =評標價得分(評標價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二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若D1 >D,則E=0.2;若D1 < D,則E=0.1。 | ||||||
2.2.2(4) | 其他因素 | 業(yè)績 | **分 | (1)滿足資格審查條件要求得**分; (2)近3年內(****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每增加1項一級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工作,加5分,最多加**分。 | |||||
技術 能力 | **分 | (1)滿足資格審查條件要求得6分; (2)具有有效的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安全健康體系認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全部同時提供得4分,證書缺少或證書內容缺少或不提供不得分。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
條款號 | 編列內容 |
1 | 1、評標辦法 本條細化為: 1.1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進行初步評審,并對通過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及評分。 1.2所有通過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人進入第二個信封的評審,其第二個信封在監(jiān)督人的監(jiān)督下進行開標;未通過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進入第二個信封的評審,其第二個信封將不再開啟,不參與第二個信封的開標。 1.3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進行初步評審,對通過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評標價評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標人的最終得分為第一個信封與第二個信封得分之和,評標委員會按最終得分由高到低順序確定中標候選人推薦排序,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當兩家及以上投標人在標段中的綜合得分相等時,若評標價不相等,以評標價較低者優(yōu)先; 當兩家及以上投標人在標段中的綜合得分相等且評標價也相等時,且各投標人報價清單子目單價不盡相同時,推薦順序則依次依據(jù)“履約信譽得分”、“企業(yè)業(yè)績得分”、“主要人員得分”、“技術建議書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確定,若技術建議書得分也相等時,則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技術方案的編制情況投票確定其推薦順序。若各投標人報價清單子目單價也相同時,視為串標,其投標均被否決。 1.4參與本次招標投標的投標人,最多被允許取得其中1個標段的中標資格。 評標委員會將按本次招標各標段中的“最高投標限價”值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推薦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標段順序。即按照確定的推薦次序:首先推薦“最高投標限價”最高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同時該投標人不再參與其他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的推薦;然后推薦“最高投標限價”次高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同時該投標人不再參與其他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的推薦,其他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此類推。 各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確定后,評標委員會按照確定的推薦次序推薦第二、第三中標候選人。 1.5某一標段通過第一個信封評審且參與第二個信封開標的投標人在3個及以上的,招標人將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第二個信封開標;在對第二個信封進行評審后,有效投標不足3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這一標段的全部投標。評標委員會未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這一標段中標候選人。 某一標段通過第一個信封評審且參與第二個信封開標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這一標段全部投標;未否決這一標段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招標人將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開標,但評標委員會在進行第二個信封評審時仍有權否決這一標段全部投標;評標委員會未在第二個信封評審時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這一標段中標候選人。 |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1.1 計算機自動清標: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4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1 分值構成
(1)技術建議書: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 評標基準價計算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 評分標準
(1)技術建議書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價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1.1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6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2.2.4項(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技術建議書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項(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項(4)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D。
3.2.2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B+D。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1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1 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2項、第2.1.4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jīng)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jù)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shù)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總價。
3.4.3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一個依據(jù),不參與評標價得分的計算。
3.5.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4(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評標價計算出得分C。評標價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標人綜合得分=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C。
3.5.3 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投標人的資質、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 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xié)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業(yè)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的修正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發(fā)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3.9.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