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年深圳電信校園核心網(wǎng)建設項目主設備框架采購項目,(詢比代理機構編號:SZ-**-**D-****-D-F-A****2),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 項目概況:本項目采購標的為交換機、路由器及系統(tǒng)軟件等設備。
1.2 采購內(nèi)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預算金額:**.******萬元(不含增值稅);**.******萬元(含稅)。
(2)框架貨物采購的具體名稱、單價:
序號 | 物料名稱 | 單位 | 預估數(shù)量 | 預估單價 單價最高限價-不含增值稅(元) |
1 | 核心交換機(核心產(chǎn)品) | 臺 | 2 | ****5.** |
2 | 路由器(核心產(chǎn)品) | 臺 | 1 | ******.** |
3 | 校園網(wǎng)運維管理平臺 | 套 | 1 | ******.** |
4 | 認證計費系統(tǒng) | 套 | 1 | ******.** |
產(chǎn)品具體配置要求詳見詢比文件附件二:《產(chǎn)品技術規(guī)范書》。
(3)★交貨期:訂單下達之日起**個工作日完成供貨、安裝、調(diào)試。本項目合同框架有效期為2年。
(4)交貨地點:深圳市內(nèi)甲方指定地點。
(5)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注:1)本項目含稅金額按增值稅稅率**%計算得出。
2)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nèi)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為**.******萬元人民幣(不含增值稅),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或超過單價最高限價的,或評審小組按采購文件的要求對響應報價進行修正后的修正價格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或超過單價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標包詢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詢比。
2.1.3 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1.4 本項目核心產(chǎn)品接受代理商報價。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報價,且該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報價或再委托其它供應商響應或該制造商授權代理商后再代理其它品牌響應;代理商在提交響應文件同時須提供產(chǎn)品制造商簽署出具的本項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權書。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年8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zhì)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年8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年8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年8月1日起)在經(jīng)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供應商因違法經(jīng)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如涉及聯(lián)合采購,請同時明確其他聯(lián)合采購方的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相關規(guī)則]
(**) 違反采購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采購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供應商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供應商的持股比例達到**%及以上)的。
(**)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產(chǎn)品資格要求:
2.3.1 產(chǎn)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mào)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的產(chǎn)品。
2.3.2 產(chǎn)品應是成熟穩(wěn)定的產(chǎn)品,供應商所提供交換機和路由器須具有合法有效的電信設備進網(wǎng)許可證。
2.3.3 產(chǎn)品所涉知識產(chǎn)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chǎn)權不侵權承諾函》。
2.4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年8月**日**時**分至****年8月**日**時**分。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zhuǎn)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年9月3日**時**分。
5.2 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zhuǎn)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遞交:本項目不涉及。
7 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 /**0-********
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
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zhuǎn)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益田路信息樞紐大廈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林工
電 話:****-********
電子郵件:szdxcaigou@**3.com
采購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街道新聞路2號英龍商務中心**E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曾曼清(所有關于項目的問題,請優(yōu)先與第一項目負責人聯(lián)系)、宋昊洋、陳澤斌、許雅思、童本鋒、劉玉鳳、田時啟、閔代道
電 話:**********6/**********6
電子郵件:zengmq2@gcbidding.com/songhy@gcbidding.com
網(wǎng) 址:/
開 戶 名: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2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購實施部門:采購供應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