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ZJ******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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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湖州兩山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天能鋰電3.**MW/6.7MWH新型儲能項目轉讓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湖州市兩山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0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前交納競買保證金**0萬元(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jīng)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2.請各意向方認真閱讀“浙交匯”平臺報名時的必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交易合同(樣稿)”等)。意向方一旦報名,視為已接受本項目的基本情況、重大事項揭示、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報名時的必讀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匯平臺公開發(fā)布的交易規(guī)則等相關信息,如果意向方對上述信息、規(guī)則理解有誤導致的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及責任。3.轉讓公告發(fā)布后,轉讓方仍享有在限時競價開始前撤回轉讓的權利,由此對競買方造成的損失由競買方自負,競買方無權向轉讓方、湖州產權及“浙交匯”平臺追索競買保證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費用與責任。轉讓方有權根據(jù)實際情況對轉讓資料進行澄清、修正或補充,轉讓文件的修改內容作為轉讓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意向方參加報名及進行網(wǎng)絡報價的,均被視為已經(jīng)知悉并接受認可該修正或補充。當轉讓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更正文件為準。4.本項目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為**%,一切以現(xiàn)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5.受讓方必須在其被確定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轉讓方同意延期的情形除外)。6.受讓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交易合同》(樣稿)中除受讓方相關信息及“成交價款”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7.項目成交后,受讓方不按成交價格及本項目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條件和要求簽署交易合同以及履行相關義務的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其所交競買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動態(tài)報價活動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掛牌成交價格低于本次成交價格的差價(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轉讓方原因等情形除外)。因被確定的受讓方違約放棄受讓導致標的重新掛牌的,該違約受讓方不得參與報名。8.標的交割及裝運特別注意事項:(1)受讓方付清轉讓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轉、受讓雙方完成標的物的書面交割手續(xù)。受讓方接收人必須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2)自轉讓標的交割完成(以書面手續(xù)為準)之日起,轉讓標的的權屬歸受讓方所有。受讓方應自行承擔轉讓標的妥善保管的責任和義務。轉讓交割日之后發(fā)生的轉讓標的物失竊、損毀等損失的情形,由受讓方自行承擔。(3)標的交割后具體的拆搬運等作業(yè)時間、人員登記及作業(yè)要求須嚴格服從轉讓方的管理。受讓方應在交割完成之日(或接到轉讓方開工通知)起5日內,完成全部標的拆除、裝載、運輸及現(xiàn)場清理工作。(4)受讓方必須按轉讓方要求自行解決所有標的的拆除、裝載、運輸工作,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標的的分類、拆解、裝載、運輸?shù)龋┚墒茏尫阶孕谐袚J茏尫皆诂F(xiàn)場進行標的物拆解,必須征得轉讓方同意。受讓方必須事前充分考慮拆裝運過程所需的各種成本費用及風險。在拆裝運過程中不能影響所在區(qū)域的正常秩序,不能損壞建(構)筑物、場地及非轉讓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場地應在裝運結束時清理完畢。(5)受讓方在作業(yè)過程中禁止使用明火,不能破壞墻體和地坪,在施工期間需保證不能產生有毒氣體和大量的油漬,現(xiàn)場的垃圾需徹底清理干凈。(6)受讓方必須按照轉讓方要求完成全部標的的外運工作,包括無價值或對受讓方產生費用負擔的部分,該部分外運所產生的費用已在轉讓總成交價款中體現(xiàn),均由受讓方承擔。(7)受讓方應對拆除、裝載、運輸全過程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如在拆裝運過程中發(fā)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經(jīng)濟責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本次轉讓產生轉、受讓方交易服務費由 受讓方承擔。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報名時的必讀文件“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