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GD******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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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轉讓廣州包裝印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惠州市惠華實業(yè)有限公司債權資產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廣州包裝印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2,**2.**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年廣州包裝印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惠州市惠華實業(yè)有限公司開展委托采購掛面紙、瓦楞紙業(yè)務,廣州包裝印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根據(jù)約定先行支付業(yè)務貨款,惠華公司則向包裝公司支付相應貨款以及服務費。截至****年**月**日,惠州市惠華實業(yè)有限公司累計拖欠貨款**,**2,**0.**元。 2、****年5月8日,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作出(****)粵****民初**8號《民事調解書》,內容為“一、被告惠州市惠華實業(yè)有限公司、惠州市隆古機械有限公司、劉遠彪、肖曉春、劉彩基于****年5月**日前向原告廣州包裝印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支付欠款**,**2,**0.**元,并以**,**2,**0.**元為基數(shù)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付從****年6月**日起欠款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違約金給原告廣州包裝印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3、截至****年**月**日,惠州市惠華實業(yè)有限公司欠款本金****.**萬元。該債權為普通債權,未設定抵押,不具有優(yōu)先受償權。 4、本次債權按現(xiàn)狀交易,意向受讓方應當對債權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了解債權的具體現(xiàn)狀、存有瑕疵和實際價值,并對標的資產的價值以及受讓后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后方可參加受讓。轉讓方及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不對標的資產的現(xiàn)狀及瑕疵作任何擔保。 5、本次債權轉讓將按照現(xiàn)狀進行公開轉讓,債權現(xiàn)狀包括但不限于標的債權的債權本金、利息、權屬狀態(tài)、法律狀態(tài)、實際使用狀況、債權文件的狀態(tài)以及標的債權及其從權利可能或實際存在的瑕疵和風險等。 6、意向受讓方的應價、報價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讓方認可并響應轉讓方設定的項目交易條件,已知曉交易標的歷史情況,認同交易標的現(xiàn)狀,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能就交易標的現(xiàn)狀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項向轉讓方和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主張任何抗辯,不能以此為由拒付成交價款、調整成交價格、退款和要求轉讓方補償或拒絕履行任何義務。 7、受讓方付清交易價款后,轉讓方按項目現(xiàn)狀移交轉讓標的,受讓方不得以轉讓標的存在轉讓方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為由拒絕接收轉讓標的。轉讓方按現(xiàn)狀移交轉讓標的后,受讓方因標的存在瑕疵問題與第三方產生爭議的,由受讓方自行處理。轉讓標的的風險自移交之日(即按《債權轉讓協(xié)議》所約定的交割日)起轉移給受讓方。 8、其他詳見廣東國眾聯(lián)行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規(guī)劃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廣州包裝印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處置惠州市惠華實業(yè)有限公司債權資產價值分析報告》、《債權轉讓協(xié)議》、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粵****民初**8號《民事調解書》。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jù)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xiàn)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xiàn)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