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SC******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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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四川省南充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2輛生產用車報廢處置項目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四川省南充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6,**6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本次評估報告:不公開也不備查。二、根據四川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川中天華評合字(****)**號)中特別事項披露:以下事項并非本公司評估人員執(zhí)業(yè)水平和能力所能評定和估算,但該事實確實可能影響評估結論,提請本評估報告使用者對此應特別關注:(一)利用專家工作及引用其他機構出具報告結果的披露要求。本次評估未利用專家工作;本次評估未引用其他機構報告的內容及結果。(二)權屬等主要資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本次評估中未發(fā)現權屬等主要資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三)評估程序受限的有關情況、評估機構采取的彌補措施及對評估結論影響的情況本次評估中,評估人員在未借助任何檢測儀器的條件下,通過實地勘查做出判斷。(四)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關鍵資料情況本次評估未發(fā)現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關鍵資料。(五)未決事項、法律糾紛等不確定因素本次評估未發(fā)現未決事項、法律糾紛等不確定因素。(六)關于擔保、租賃及其或有負債(或有資產)的披露本次評估未發(fā)現其他擔保、租賃及其或有負債(或有資產)。(七)關于經濟行為本身對評估結論的影響。本次評估未發(fā)現經濟行為本身對評估結論產生的影響。(八)重大期后事項本次評估未發(fā)現評估基準日至評估報告日之間存在可能對評估結論產生影響的重要事項。(九)其他重要說明的事項1、本次評估結論是反映評估對象在現有狀況、外部宏觀經濟環(huán)境不發(fā)生變化等假設條件下,于本次評估目的下的價值,沒有考慮將來可能承擔的擔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價格等對評估價格的影響;亦未考慮如果該等資產出售,應承擔的費用和稅項等可能影響其價值的任何限制;亦未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發(fā)生變化以及不可抗力對資產價格的影響。2、本評估報告是在委托人及相關方提供的有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做出的,報告中涉及的相關材料由委托人及產權持有者負責提供,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由委托人及產權持有者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本報告中使用的有關數據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這些信息資料,本評估結論是在假定上述信息資料真實、完整的基礎上做出的,若這些信息資料的誤差或虛假導致評估結論偏差,本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3、本報告評估結論是對被評估實物資產在評估基準日市場價值的客觀真實反映,本公司對這一基準日以后該資產價值發(fā)生的重大變化不承擔責任。4、本次評估對象價值類型為市場價值,資產評估師在評估估算形成評估結論的過程中未考慮可能存在的交易稅費等財產處置費用以及運雜費等相關費用對評估結論的影響。本次評估未掌握被執(zhí)行人即產權持有單位欠繳與評估財產相關的稅費等事項,提醒報告使用者和相關利益方注意。5、上述特殊事項如對評估結果產生影響而評估報告未調整的情況下,評估結論將不成立且報告無效,不能直接使用本評估結論。委托人及相關當事人存在的可能影響資產評估值的有關瑕疵事項,在委托評估時未作特殊說明,而在評估專業(yè)人員根據專業(yè)經驗一般不能獲悉的情況下,評估機構及評估專業(yè)人員不承擔相關責任。6、本次評估范圍僅以委托人委托評估的資產為準,凡不在此評估范圍內的資產本公司概不負責評估,由此造成估價結果有誤的,一切責任均與簽字資產評估師及其所在評估機構無關。7、本次評估結論包含增值稅。三、意向受讓方在報名時須承諾以下事項:1、意向受讓方應承諾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號《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令二〇二〇年第2號《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對本次轉讓的報廢車輛進行報廢拆解,并按照公告要求按時完成注銷車輛登記手續(xù)并取得注銷證明。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以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意向受讓方應承諾具備符合相關部門要求的拆解、注銷等相關資質。3、意向受讓方應承諾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要求,合規(guī)合理處置本次轉讓的報廢車輛拆解后的固體危廢物。4、意向受讓方應承諾嚴格按照《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技術規(guī)范》和《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yè)污染控制技術規(guī)范》及環(huán)評、安評相關規(guī)定要求。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并承諾成功受讓本次轉讓車輛后,僅用于報廢處理,不得上路行駛或另作它用。6、意向受讓方對本次轉讓報廢車輛的相關安全、環(huán)保、拆解、法律責任等均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四、轉讓方已對標的資料進行了全面如實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標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必須到現場進行實地查看,充分了解現場的實際情況,自行評估是否參與報名。轉讓車輛以《車輛處置明細表》為參考,意向受讓方須自行或聘請專家對標的進行全面勘察,充分了解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權證、年審、違章、限行范圍、行駛公里數、排放標準,現場轉運作業(yè)以及其他方面的風險),轉讓標的以現場實物及其現狀進行交易。若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南充分所報名,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同意按照標的現狀受讓,受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不得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和進行資產交接。五、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需自行了解是否具備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的受讓條件,若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南充分所報名,則視為充分了解受讓標的資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規(guī)定和受讓條件,如因不符合相關要求導致本次交易無效的,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意向受讓方承擔,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轉受雙方的交易服務費后,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南充分所將剩余部分轉入轉讓方指定賬戶。受讓成功,若違背承諾函中所承諾事項,轉讓方有權解除產權交易合同,受讓方應賠償由此給轉讓方造成的損失。六、成交后,受讓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號《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令二〇二〇年第2號《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對本次轉讓的報廢車輛進行報廢、拆解、回收,并按照要求按時完成注銷車輛登記手續(xù)并取得注銷證明,相關的安全、環(huán)保、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七、轉讓標的交付給受讓方前,車輛發(fā)生的交通違章由轉讓方處理;轉讓標的交付給受讓方后,車輛發(fā)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受讓方負責,與轉讓方無關。事故內容包含但不僅限于交通違法處罰、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八、成交后,由受讓方負責辦理相關車輛報廢手續(xù)(含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等),若有報廢車輛發(fā)動機號與車架號不相匹配情形,轉讓方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車輛報廢手續(xù),為受讓方提供相關資料。九、受讓方運輸車輛離開轉讓方保管場地即視為該車輛完成交付,交付后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十、本次轉讓的所有車輛的運輸及運輸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車輛交付前的停放費用和保管義務均由轉讓方承擔。十一、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后,轉讓方應于5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交付轉讓標的,同時移交相關手續(xù)資料,受讓方自接收報廢車輛起**日內將轉讓標的的相關報廢手續(xù)辦理完畢并交付至轉讓方。十二、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稅費,由轉、受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十三、其他事項詳見《產權交易合同》(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