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梅州市廣梅園標準廠房三期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四期)勘察設計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我單位招標項目廣東省梅州市廣梅園標準廠房三期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四期)勘察設計,于****年7月**日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fā)布招標公告,現(xiàn)對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作如下澄清:
關于我單位****年8月6日發(fā)出的“廣東省梅州市廣梅園標準廠房三期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四期)勘察設計更正公告”,因交易系統(tǒng)原因,導致電子保函系統(tǒng)無法對項目名稱進行更改,故投標人采用電子保函(保險)的,保函標明項目名稱為“廣東省梅州市廣梅園標準廠房三期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四期)勘察設計”或“廣東省梅州市廣梅園標準廣房三期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四期)勘察設計”均視為有效。
本次公告不影響潛在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原定的開、評標時間不作調整,如對同一事項的表述與之前所發(fā)出的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不符,則以本澄清公告為準。由此給各投標人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園區(qū)管理委員會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