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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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成都金控融資租賃有限公司6.****%股權 |
轉讓方名稱 | 四川宏華石油設備有限公司;宏華控股有限公司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宏華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比例 | 6.** |
掛牌價格 | 8,**6.4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項目系四川宏華石油設備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金控融資租賃有限公司6.****%股權(轉讓底價為****.**萬元)、宏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金控融資租賃有限公司0.**%股權(轉讓底價為**0.**萬元)捆綁轉讓,若項目增值,則增值部分按照轉讓底價比例均攤。,2、標的企業(yè)截至評估基準日因融資林業(yè)務存在的抵押、質押事項詳見資產評估報告中“特別事項說明”。,3、備查資料:(1)資產評估報告;(2)****年度審計報告;(3)近期財務報表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①已充分了解標的現(xiàn)狀,自行承擔不確定性風險;②已自行充分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相關規(guī)定,融資租賃公司對于股東有無特殊要求及標的企業(yè)所在地等相關監(jiān)管機構的監(jiān)管要求以及標的企業(yè)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③意向受讓方已自行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已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相關監(jiān)管機構的基礎上自行判斷其是否符合本項目的受讓主體資格,能否滿足入股融資租賃公司等要求,決定是否申請受讓,并自愿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2、意向受讓方待重慶聯(lián)交所出具受理通知書后,方證明其已向重慶聯(lián)交所提交受讓申請;意向受讓方應在交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萬元匯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3、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間有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4、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讓方或原股東有效報價,交易達成的可豁免);(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3)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4)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5)其他違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況。5、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按《產權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6、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價款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受讓方原因導致合同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的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全額支付交易價款的,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7、交易及過戶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含重慶聯(lián)交所費用等)按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8、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按本項目產權公告的內容,以現(xiàn)狀受讓本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