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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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qū)漠河市西林吉鎮(zhèn)**區(qū)房產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國能銷售集團海拉爾能源銷售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加格達奇區(qū) |
掛牌價格 | **8.**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須在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時前遞交受讓申請,并將**3萬元交易保證金交納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逾期未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本項目受讓資格。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雙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成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雙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雙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由交易所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其他意向受讓方申請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 3、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標的房產所在地的相關政策及規(guī)定,并須符合標的房產所在地相關部門或機構對房屋購買者設置的資格條件,不得以不了解標的房產所在地相關政策和購房條件導致不能過戶等理由要求返還交易價款。受讓方須自行承擔因自身不符合標的房產所在地的房屋買賣相關政策及規(guī)定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4、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內容及標的資產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如發(fā)生意向受讓方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現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絕支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標的資產等情形的,即為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約定扣除違約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等額交易價款,并將標的資產重新進行信息披露。 5、意向受讓方報名時須電簽承諾:(1)本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2)本方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購房資格等自身原因導致本次交易無法完成的,本方已支付的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并同意轉讓方有權按照披露公告約定扣除本方交易保證金、單方解除《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收回標的資產、重新進行信息披露。(3)標的房產涉及的物業(yè)、水、電、氣等相關費用,房屋交付(以實際交付之日為準)之前(不含交付日當日)產生的由轉讓方承擔,房屋交付之后(含交付日當日)產生的由本方承擔,未到期的物業(yè)費等原額退還轉讓方。(4)標的房產交易產生的相關稅、費按照國家及標的房產所在地關于房產交易的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凡國家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稅費,由本方承擔。(5)因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交易無法繼續(xù)進行的,交易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交易雙方互不追究責任。(6)本方認可并已詳細閱讀本轉讓項目涉及的《資產評估報告》所揭示的內容并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接受以房產現狀進行交付,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的內容并承擔全部或有風險,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為受讓方后不以未查閱相關資料及勘察標的房產或不了解標的房產現狀及瑕疵為由,向轉讓方或北京產權交易所主張任何抗辯或不履行任何義務,不以此要求轉讓方或北京產權交易所承擔任何責任。(7)本方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在出具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8)本方同意成為受讓方后,按照成交金額的1%向北京產權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