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
第二污水處理廠委托運營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石家莊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JZYS-****-**
項目名稱:行唐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委托運營項目
預算金額:********
最高限價(如有):********
采購需求:第二污水處理廠委托運營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營業(yè)執(zhí)照;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否則投標均無效;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本項目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后審合格的供應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石家莊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方式:其它
售價: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
地點:石家莊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本公告發(fā)布媒體:中國河北政府采購網、石家莊公共資源交易網1.《市場主體注冊操作手冊》、《CA數(shù)字證書辦理告知及相關驅動程序》《政府采購投標人操作手冊》、《政府采購投標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說明》、《政府采購投標文件制作工具》等有關電子開評標業(yè)務指南,已在石家莊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開,請登錄該網站“業(yè)務指南”-“下載中心”自行查找、下載、參閱(市場主體注冊電話:****—********)。2.參加石家莊市公共資源交易的各方主體,登錄石家莊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按照“主體注冊操作手冊”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注冊、上傳有關附件(已完成注冊的無需再次注冊),完成注冊后綁定CA數(shù)字證書,方可進行電子開評標。CA證書業(yè)務咨詢: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北?。〤A證書業(yè)務辦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3.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前,登錄石家莊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按照《政府采購投標人操作手冊》下載招標文件。因供應商自身原因未及時獲招標文件導致的任何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石家莊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技術電話:****—********)。4.在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前下載招標文件,使用“【政府采購】(投標)文件編制工具7.8.****.****”編制加密投標文件,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上傳投標文件。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傳輸?shù)?,視為撤回投標文件?.須使用CA鎖遠程解密電子投標文件等工作。投標文件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解密的,視為撤銷其投標文件。6.特別說明:本項目采用“雙盲”評審,評審專家統(tǒng)一從河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實現(xiàn)評審專家“盲抽”;供應商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對投標(響應)文件的商務標“明標”、技術標“暗標”分開制作,技術標文件不能出現(xiàn)涉及投標供應商名稱及相關提示內容的任何信息;評標委員會按要求對商務標采取明標評審、對技術標采取暗標評審,實現(xiàn)評審過程“盲評”。7.本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行唐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電話:****-********;電子郵箱:xtzfcg@**3.com。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河北行唐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本級
地 址:河北省石家莊市行唐縣光明路
聯(lián)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稱:石家莊燁順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樂市市區(qū)幸福路8號御華名府1-4-****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王麗婷
電 話:****-********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