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C************ |
|---|---|
| 項目名稱 | 運泰路9號6幢、9幢房屋及土地公開招租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南通國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7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9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出租方承諾合法享有標的出租權,按房屋現狀出租。出租前水電等費用由出租方當場結清,承租期間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與產權人按時結算。2.租賃期內,若因市政建設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收回房產,出租方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人須無條件接受且不得索賠。3.承租人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或通過承包等方式改變承租主體,否則出租方有權解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4.承租方不得破壞周圍綠化和公共設施。5.租賃期內安全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由其負責;若違法經營、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拒不整改安全隱患,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房產,損失和責任由承租方承擔。6.承租人須認可合同條款,合同到期或解除須無條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簽訂合同版本以附件《房屋租賃合同》文本規(guī)定為準;備查文件有《房屋租賃合同》、《安全責任書》等。7.上述標的均為閑置狀態(tài)。8.承租方經營業(yè)態(tài)、經營范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許可后方可經營。房屋可做倉儲、廠房、辦公使用,土地適用于堆場、倉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