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FJ******0 |
|---|---|
| 項目名稱 | 北京朝陽區(qū)芍藥居北里**1號樓5層**門**2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4,**9,**0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標的以現(xiàn)狀轉讓,上述基本情況僅供參考,標的質量及數(shù)量等參數(shù)及實際狀況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若相關標的情況參數(shù)與實際有誤,轉讓價格不予調整。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xiàn)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xiàn)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xiàn)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若在辦理權證變更后的面積與原《不動產權證書》面積有出入,確權面積以相關部門確認為準;2、競買人參加房產競買應當充分了解房產所在地政府的房產政策,一旦報名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競買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擔對政策了解不細致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并愿對自身參加競價和受讓的行為負完全責任;3、標的轉讓過程中轉讓方、交易組織方及其工作人員向競買人、受讓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詢、標的情況的描述、說明等僅作為參考,競買人、受讓方應自行把握交易風險,審慎決策;4、轉受讓雙方應在相關文件資料準備齊全后的5個工作日內,共同到相關房產證登記機構開始辦理房產證變更過戶手續(xù)。轉讓方在受讓方支付完全部交易價款并收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發(fā)出的《交割通知書》后通知受讓方辦理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并提供相關文件給受讓方配合受讓方辦理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若受讓方在收到轉讓方關于辦理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通知起**個工作日內未去相關部門辦理即視為受讓方違約,轉讓方有權要求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提前劃轉交易價款,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在接到轉讓方劃款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