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溫州護士學校食堂勞務外包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下載)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時間)前遞交(上傳)投標文件。
一、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WZDH-F********CWZ
項目名稱:溫州護士學校食堂勞務外包項目
預算金額(元):******0
最高限價(元):******0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 溫州護士學校食堂勞務外包項目
數(shù)量:1
預算金額(元):******0
簡要規(guī)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詳見招標文件第四部分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服務期3年,詳見招標文件。
本項目(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一般資格條件: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供應商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可:
(1)中小企業(yè)或小微企業(yè);
(2)監(jiān)獄企業(yè);
(3)殘疾人福利企業(yè)。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且尚處于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內。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三、獲取招標文件 :
時間:采購公告發(fā)布之日至投標截止時間為止,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jié)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獲取地點(網(wǎng)址):浙江政府采購網(wǎng)(http://zfcg.czt.zj.gov.cn)
獲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購網(wǎng)”在線獲取 本項目不提供紙制版招標文件,供應商通過“浙江政府采購網(wǎng)”本項目公告下方選取“潛在供應商”處“獲取招標文件”;供應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購網(wǎng)”完成獲取招標文件申請并下載了招標文件后才視作依法獲取招標文件,否則投標將被拒絕。 供應商通過“浙江政府采購網(wǎng)”本公告下方“游客,瀏覽投標文件”下載的招標文件僅供瀏覽,不視作依法獲取招標文件,投標將被拒絕。
招標文件售價(元):0元。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年8 月** 日**點**分(北京時間)
投標地點(網(wǎng)址):政采云系統(tǒng)上遞交
開標時間:****年8 月** 日**點**分(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網(wǎng)址): 政采云系統(tǒng)上進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事項
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fā)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wěn)進提質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yōu)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力度助力扎實穩(wěn)住經濟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8號)已分別于****年1月**日、****年2月1日和****年7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guī)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zhí)行。
2.根據(jù)《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yōu)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浙江政務服務網(wǎng)-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在線辦理。
3.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招標文件之日或者采購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招標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對招標文件需求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其他內容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wǎng)下載專區(qū)下載。
4.其他事項:無
七、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溫州護士學校
地 址:溫州市甌江口新區(qū)霓賢路**6號
項目聯(lián)系人(詢問): 陳老師
項目聯(lián)系方式(詢問):**********7
質疑聯(lián)系人: 陳老師
質疑聯(lián)系方式:**********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溫州得恒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溫州市鹿城區(qū)仁信大廈4樓
電話: **********6
聯(lián)系人:吳先生
質疑聯(lián)系人:吳先生
質疑聯(lián)系方式:**********6
3.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名稱:溫州市財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服務中心(溫州))
地址:溫州市鹿城區(qū)濱江街道甌江路展銀大廈****室
聯(lián)系人:李老師、王老師
監(jiān)督投訴電話:****-********,****-********
若對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tǒng)操作有疑問,可登錄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點擊右側咨詢小采,獲取采小蜜智能服務管家?guī)椭?,或撥打政采云服務熱線**0-**1-****獲取熱線服務幫助。
CA問題聯(lián)系電話(人工):匯信CA **0-**8-****;天谷CA **0-**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