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GD******2 |
|---|---|
| 項目名稱 | 轉讓一臺車牌號為粵T****3金杯牌中型普通客車 |
| 資產類別 | 交通運輸工具 |
| 轉讓方名稱 | 中山市南區(qū)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1.**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交易的資產轉讓范圍以現場可見實物為準且不超過廣東中正信德資產評估與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市南區(qū)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資產轉讓涉及的車輛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中信評報字[****]第 ****號]資產價值評估明細表的評估對象范圍,按現場存放、現狀轉讓。交易標的評估報告僅供參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標的數量等誤差而變更、解除或終止,交易價款不因交易標的數量等誤差作調整。 2.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盡職調查,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風險。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后移交的資產以轉讓交易信息公告期間現場勘驗的資產為準,一旦簽訂《資產交易合同》視作受讓方對實際資產與資產評估報告存在的差異無異議。 3.本次轉讓標的因存在存放時間長、裝卸轉運等情況,可能出現折損,標的數量、規(guī)格、品質等以現場看樣為準,標的資產以存放的現狀進行轉讓、移交,標的資產移交時的運輸費用全部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須保證標的資產搬運過程中不產生安全事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綜合、全面的盡職調查,在對標的資產的歷史情況、現狀和潛在風險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充分考慮標的資產可能存在的瑕疵,參加本次轉讓交易活動,并承擔因本次交易而產生的權屬變更登記等一切風險。 5.本項目掛牌價格為含稅價。 6.本次資產轉讓中涉及的有關稅費,由交易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各自繳納。資產轉讓中涉及的有關費用,除交易合同另有約定外,經交易雙方共同協(xié)商約定,按有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 7.轉讓標的不包含車牌號。 8.由于各地車輛管理部門對車輛入籍規(guī)定不同,受讓方需自行詳細了解車輛資料、轉入地的車輛管理政策,確認符合過戶手續(xù)后競價,如意向方被確認為交易標的成交方后,因轉入地車輛管理政策無法過戶,視為受讓方違約,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損失的,轉讓方有權向違約方就有關事項另行追償。交易雙方交納的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 9.其他披露事項詳見《資產交易合同》范本及廣東中正信德資產評估與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市南區(qū)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資產轉讓涉及的車輛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中信評報字[****]第****號]。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