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原子能工業(yè)有限公司 - 萃取分離裝置 -談判采購采購公告
本采購項目萃取分離裝置已批準實施,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采購人為核工業(yè)理化工程研究院 ,集采機構為中國原子能工業(yè)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談判采購。
2.1 采購范圍:萃取分離裝置 數(shù)量:1臺。
2.2 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
2.3 交貨地點:天津市津塘路**8號。
2.4 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詳見技術要求。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須具備與本采購項目相應的具體資質、業(yè)績或人員要求:____/___。
3.3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3.4 其他要求: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以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身份參加應答的供應商可不提供;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8?3 未列入軍采網(wǎng)失信名單(https://www.plap.mil.cn,如適用);
?8?3 未被列入集團公司或中國原子能工業(yè)有限公司違紀違規(guī)名單、違約名單、資格暫停供應商清單(如有)或黑灰名單(如有),且未從上述名單中釋放的。
?8?3 供應商投標的產品(整機)如需進口,必須獲得出口許可證書和/或輸出國政府主管當局頒發(fā)或批準的出口許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許可和/或出口文件的聲明。如果在投標時未能取得出口許可,供應商應提交其能夠從有關政府當局取得許可文件的承諾。(如適用)
注:應答人需提供上述網(wǎng)站查詢結果截圖,如截圖不準確或不清晰的以評審現(xiàn)場查詢結果為準。
3.5保 密及廉潔要求
供應商須遵守采購人的保 密要求(見保 密承諾函),并須遵守相關廉潔要求(見廉潔承諾函)。
4.1 凡有意響應者,請于****年7月**日下午**時**分至****年8月8日下午**時**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中核集團電子商務平臺(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項目的報名,并下載電子版采購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臺完成注冊報名并領購本項目采購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其響應將被拒絕。
5.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遞交截止時間,下同)為****年8月**日下午**時**分,地點為天津津塘路**8號,詳見集采機構聯(lián)系人。
5.2電子版文件遞交:供應商應在遞交截止時間前按中核集團電子采購平臺的要求線上報價并錄入報價單、上傳電子版響應文件,否則響應將被拒絕,已遞交的紙質版響應文件無效。
5.3 紙質文件遞交: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將予以拒收。紙質版與電子版內容不一致的,以紙質版內容為準。
紙質文件可以采用郵寄方式遞交(地址見5.1,聯(lián)系人及電話見集采機構聯(lián)系人),響應文件的遞交時間以采購人(集采機構)收到響應文件時間為準,供應商應自行考慮各種風險,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保證響應文件外包裝密封情況完好。
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應委派代表準時參加談判(線上或線下)活動,談判開始時間同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與每一供應商進行談判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談判地點同響應文件遞交地點。
本次談判公告同時在中核集團電子商務平臺(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
采購人:核工業(yè)理化工程研究院
地址: 天津市津塘路**8號
郵編:******
聯(lián)系人:張工(技術)
電話:**********0
集采機構:中國原子能工業(yè)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郭工
電 話:**********7
電子郵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