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經營業(yè)態(tài) 禁止生產經營危險品、易燃易爆品、油煙、噪音污染及其他有違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業(yè)。 2、特別提示 (1)出租標的涉及的部分道路及附屬部分場地目前為有償使用集體用地,有償使用費用由出租方支付給該集體組織(目前為**,**0.**元/年,具體每年有償使用費用根據(jù)地價變化相應調整),在租賃期內,該有償使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否則,出租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對應的應交金額,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2)關于出租標的涉及的技術改造相關事宜 在租賃期內,承租方如對出租標的進行技術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更換、或新增設備、供電增容等),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承租方須以書面形式向出租方報送相關方案(包括詳細的設計圖紙、施工計劃、安全措施、需要拆除或改造出租標的明細等資料),經出租方書面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租賃期限可順延3個月,順延期間免除承租方應交納的租金(僅限首次技術改造),技術改造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風險、責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技術改造失敗,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②承租方技術改造施工期間應接受出租方監(jiān)督,并留存影像資料備查,技術改造施工過程須遵守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新增設備應符合滿足國家產業(yè)政策、環(huán)保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改造所產生的新增有形和無形資產所有權均歸出租方所有,視為出租標的的一部分。因技術改造需拆除原有設施設備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拆除后的設施設備及相關附屬設施仍歸出租方所有,并存放于經營場地內由承租方妥善保管;在租賃期內,承租方不得以融資租賃、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對技術改造新增設施設備及相關附屬設施設置它項權利,確保技術改造新增設施設備及相關附屬設施完整性并正常生產,否則,由此產生的第三方權利主張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③承租方須與出租方共同設立共管賬戶,由承租方轉入首筆技術改造資金,首筆技術改造資金及新增設備投入均不得低于承租方拆除或改造相關設施設備的賬面凈值(以評估報告為準),且不得低于承租方技術改造所須投入的全部費用,共管賬戶內的資金僅允許用于技術改造事宜,資金不足時承租方須及時補足(須足以支付技術改造產生的全部未付款項)。 ④承租方技術改造后的新生產線產能不低于原生產線產能,且滿足安全、環(huán)保等相關要求,并順利投產,視為技術改造成功。如技術改造成功,且付清技術改造全部應付款項,共管賬戶剩余資金退還給承租方,期間所產生的利息歸承租方所有;如技術改造失敗,承租方拆除或改造的出租標的相關設施設備及附屬設施賠償責任(不低于承租方拆除或改造相關設施設備及附屬設施的賬面凈值)由承租方承擔,共管賬戶剩余資金及履約保證金均無條件歸出租方所有,不足以賠償?shù)牟糠殖鲎夥接袡喔鶕?jù)實際損失情況向承租方追償。 (3)意向競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標的,須在報名前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現(xiàn)場查勘申請,由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池州分公司與出租方聯(lián)系后,通知現(xiàn)場查勘時間。 3、交易方式 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承租方應于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 4、交易簽約 承租方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據(jù)《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價簽訂《廠房、土地及配套生產線租賃合同》(含《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消防安全責任書》,詳見附件)。 5、交易憑證出具條件 交易雙方簽訂《廠房、土地及配套生產線租賃合同》,承租方依據(jù)《廠房、土地及配套生產線租賃合同》約定將出租標的第一個合同年度租金、履約保證金交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賬戶,交易雙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后,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