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qū)公園綠地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沙溪河西岸公園綠化提升改造項目)補充通知(一)
招標項目編號:E******************4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原招標文件第4 章合同條件及格式-第3節(jié)專用合同條款-2.5款內容作如下修改:
2.5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fā)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發(fā)包人在承包人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提交等額的工程款支付擔保。
發(fā)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是。
發(fā)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的金額(或比例):為中標合同價的**%。
發(fā)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按照閩建筑〔****〕**號、閩建〔****〕4號文件的規(guī)定向建筑企業(yè)提供工程款支付擔?;蚪ㄔO工程保證保險或其他符合規(guī)定方式等保證。承包人未按發(fā)包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約擔保前,發(fā)包人有權不予提供支付擔保。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的,繼續(xù)提供支付擔保所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二、本補充通知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文件》如有與本通知不一致之處均按本通知更正數據為準。
三、招標文件中對應條款一并修改,其他內容不變。請各投標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進行電子投標文件的制作。
四、本補充通知及補充內容將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發(fā)布,一經發(fā)布即視為各潛在投標人均已收悉。各潛在投標人應隨時關注并查閱本項目的相關招投標信息,否則后果自負。
招標人:三明市園林中心
招標代理單位:福建碩賢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