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LN******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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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阜新礦業(yè)集團地質測量勘察有限責任公司約7.5噸廢舊電機轉讓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阜新礦業(yè)集團地質測量勘察有限責任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資產底價****元/噸(含稅)。項目成交后,交易雙方按照實際稱重結算交易價款。如超出預估重量,受讓方需補繳全部價款后,方可拉運資產。 2、在信息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xiàn)場勘察,轉讓標的實物數(shù)量、重量、質量以現(xiàn)場勘驗為準,由意向受讓方自驗并承擔責任。 3、意向受讓方需交納交易保證金 1萬元 ,項目成交后轉為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該筆保證金最終以稱量的實際價款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4、意向受讓方自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合同》,同時向轉讓方支付履約保證金1萬元。交易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受讓方須嚴格按照轉讓方要求進行裝車并在轉讓方指定地點對資產進行稱重(稱重所需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雙方簽訂稱重交接單,沈交所按照稱重后的成交價款進行結算。如交易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成交價款,受讓方須在稱重現(xiàn)場向沈交所補足價款后方可駛離出稱重現(xiàn)場,否則受讓方已交款不予退還,同時依法追究受讓方法律責任。 5、意向受讓方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6、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拒絕以現(xiàn)狀接收、拒絕簽署《資產轉讓合同》、不接受轉讓方指定的第三方稱重重量等要求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轉讓方及沈交所有權扣除受讓方已交款項,收回轉讓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7、交易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同時在**日內將受讓資產全部搬離出廠區(qū),經雙方確認后,轉讓方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履約保證金。若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補償轉讓方,則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向受讓方追索。 8、受讓方實施清運工作須按照經轉讓方確認的區(qū)域與范圍進行施工,服從轉讓方的現(xiàn)場管理和全面調動指揮,不得影響轉讓方正常生產秩序。現(xiàn)場處理、裝卸、運輸、垃圾清運及稱重等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同時在標的資產清運完畢后達到場平地凈。 9、受讓方須自行了解標的所在地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管,對轉讓方以及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管部門依法合規(guī)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進行整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轉讓標的移交完成后,發(fā)生的任何質量、安全、環(huán)境影響等問題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