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 |||||||||||||||||||||||||||||||||||||||||||||||||||||
中國電建電建路橋公司鄭州市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PPP項目財產(chǎn)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項目招標公告 | |||||||||||||||||||||||||||||||||||||||||||||||||||||
標段(包)編號:D********************** | |||||||||||||||||||||||||||||||||||||||||||||||||||||
1.招標條件 |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鄭州市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PPP項目財產(chǎn)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中電建鄭州生態(tài)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財產(chǎn)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 項目建設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2.2 項目建設規(guī)模:鄭州市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PPP項目運維長度**.**km(其中:二七區(qū)2.7km、中原區(qū)2.**km、高新區(qū)2.**km、惠濟區(qū)**.5km、金水區(qū)**.6km、鄭東新區(qū)8.6km、中牟縣**.4km)和4處濕地湖泊。具體工程項目包括防洪防汛工程、濱水景觀工程。其中:防洪防汛工程主要涉及河堤、河岸護砌、攔水壩、排水涵、防汛道路、橋梁等項目。濱水景觀工程主要涉及水質(zhì)保持、河道岸線、湖泊濕地、綠化種植、景觀節(jié)點、設施小品、景觀照明、綠化灌溉等項目。 目前項目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河道工程、防汛路、液壓壩、涵閘、橋梁、園路等已經(jīng)完成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驗收,其余景觀工程、綠化工程、機電照明等項目分階段組織驗收工作;本次投保范圍為建設完成全部工程。 2.3 服務期限:**5天,計劃開始日期:。 2.4 招標范圍:鄭州市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PPP項目的一切財產(chǎn),包含構(gòu)筑物(岸坡防護、路基、路面、橋梁、涵閘、攔蓄水壩、木棧道、觀景平臺、喬木、灌木、地被等),河道附屬設施(已完工的安全設施、通訊設施、監(jiān)控設施、供配電及其附屬設施、照明設施及電纜),房屋及建筑物(含沿線管理房、設施、機械設備等)。以及保險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保險事故導致的第三方的人身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 2.5 本招標項目標段/標包劃分:共分一個標段。 2.6 其他補充:
服務期限: **個月,計劃開始日期:**2 5 年**月 ** 日(具體開始時間以正式投保時間為準) ,服務期限滿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可續(xù)保,但續(xù)保期限原則不能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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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資質(zhì)、業(yè)績、項目主要負責人滿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員、業(yè)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1.1 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成立的、由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批準開展財產(chǎn)保險業(yè)務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yè)保險公司的總公司或總公司授權(quán)的省級分支機構(gòu),且總公司在河南省鄭州市設有正式分支機構(gòu),確保能及時提供現(xiàn)場服務。 3.1.2 財務要求:投標人總公司****年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0%。投標人必須為一般納稅人,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能力,并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投標人須提供近3年(****、****、****各年度)審計報告(含財務報表),若****年度審計報告未出可順延一年度。如投標人成立(注冊)時間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冊)以后此條款所要求的相關(guān)財務證明材料。 3.1.3 業(yè)績要求:自****年1月1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投標人或其總公司須至少具備1項獨家或首席承保的市政或水利工程保險項目承保經(jīng)驗,且保險金額不低于**億元人民幣,能提供有效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3.1.4 信譽要求:自****年1月1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總公司及其授權(quán)的省級分支機構(gòu)未受到保險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責令停止接受新業(yè)務或責令停業(yè)整頓的行政處罰,且未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因串通投標等行為被立案調(diào)查的。 3.1.5 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 3.1.6 中標人數(shù):1個 3.2 其他要求:同一總公司的不同分支機構(gòu),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本次招標采用全流程電子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應當在“中國電建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網(wǎng)址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簡稱“電建交易系統(tǒng)”)進行投標人注冊,并領(lǐng)取CA數(shù)字證書(提示:進行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的項目需領(lǐng)取CA數(shù)字證書)。完成投標人注冊后,請于****年7月9日至****年7月**日**:**時止(北京時間),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建交易系統(tǒng)”,明確所投標段,線下不予受理。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編制期間需在“電建交易系統(tǒng)”領(lǐng)取CA數(shù)字證書用于制作電子投標文件。(提示:僅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的項目需使用CA數(shù)字證書,CA數(shù)字證書領(lǐng)取后在有效期內(nèi)可多次使用。) 未按本招標公告要求的途徑獲取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獲取招標文件不收取費用,報名通過后按要求獲取。 4.2 未按本招標公告4.1條要求的途徑獲取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人民幣)元。 4.4 圖紙或書面技術(shù)資料押金0.**元,在退還圖紙或書面技術(shù)資料時退還。由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押金后0日內(nèi)寄送。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年**月**日 **時**分整(北京時間),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按照招標人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具體遞交方式詳見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 5.2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資格預審未通過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 |||||||||||||||||||||||||||||||||||||||||||||||||||||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電建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bid.powerchina.cn)上發(fā)布。 | |||||||||||||||||||||||||||||||||||||||||||||||||||||
7.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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