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船名:金海強船舶種類:散貨船;船舶呼號:BPIF8; 船籍港:福州;造船地點:日本 造船廠:住友重機械工業(yè)株式會社建造時間:****年7月;總長/型寬/型深:**5米/**.**米/**.2米總噸/凈噸:****4/****2;主機型號:內燃機SULZER 7RTA**T, 主機功率: ****KW;主機制造廠:DIESEL UNITED CO.LTD(以上數據為該輪《船舶國籍證書》內摘錄)2、風險提示:(1)競買人報名前須自行與轉讓方聯(lián)系到標的現場看樣,競買成功后以現場看樣的實物為準并以現狀(包括但不限于具體狀況)移交。(2)“金海強”散貨船做報廢拆解,競買人承諾在《交船證明》簽署后四個月內完成船舶拆解,且完成拆解的最后時間不得超過****年**月**日,并配合轉讓方取得符合要求的《船舶拆解完工報告書》。受讓方保證該船只用作在中國境內進行拆船報廢,不得轉賣或改作它用,并配合轉讓方、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中國船級社等部門的現場監(jiān)督和拆解完工驗收,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年8月2日頒發(fā)的關于印發(fā)《交通運輸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規(guī)定,提供《船舶拆解完工報告書》要求的相關材料,船舶報廢拆解補貼由轉讓方申請,并歸轉讓方所有。(3)競買人一旦報名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對標的現狀及競買規(guī)則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擔對潛在風險估計不足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并愿對自身參加報價的行為負完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