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高級技工學校永春校區(qū)(二期)供配電工程
答疑紀要
各投標人:
永春縣大鵬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的泉州市高級技工學校永春校區(qū)(二期)供配電工程(招標編號:永建招字[****]**9號),現對本項目答疑如下:
問題1:
請問招標文件中高級工程師是否能是退休返聘人員,退休人員無需在交社保所以沒有社保證明材料,如果可以需要提供什么其他證明材料,如果不行請明確不行。謝謝。
答復:
技術負責人“在崗證明材料”按招標文件第三章 第1節(jié) 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 條款號3.1.8中約定“擬派出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的本企業(yè)在崗人員,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執(zhí)業(yè)注冊證書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所署單位為準”執(zhí)行。
本答疑紀要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和招標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標文件與本答疑紀要有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紀要執(zhí)行。
招 標 人:永春縣大鵬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津和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