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掛牌出讓公告
靈自然網(wǎng)掛[**2 5 ] 2 號
經(jīng)靈寶市人民政府批準,靈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 4 (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序號 | 宗地編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積(m 2 ) | 土地 用途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起始價 (萬元) | 增價幅度(萬元)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
總面積 | 住宅 | 商業(yè) | |||||||||||
1 | **-**-** | 靈寶市焦村鎮(zhèn)巴婁村 | ****9 | | | 二類工業(yè) 用地 | ≥0 .8 | ≥4 0% | ≤ **% | **年 | **** | **** | ** |
2 | **-**-** | 靈寶市焦村鎮(zhèn)巴婁村 | 6 **** | | | 二類工業(yè) 用地 | ≥0.8 | ≥**% | ≤**% | **年 | **** | **** | ** |
3 | 1 1-**-** | 靈寶市城東片區(qū)亞武路與經(jīng)八路交叉口西北角 | 1 **** | 1 **** | 2 ** | 居住兼容 商業(yè)用地 | >1 .0 ≤1 .8 | ≤2 8% | ≥ **% | 住宅7 0年 商業(yè)4 0年 | **** | **** | ** |
4 | **-**-** | 函谷關鎮(zhèn)北坡頭村 | **** | | | 供水用地 | ≤1. 0 | ≤ **% | ≥2 0% | **年 | **6 | **6 | **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參與競買:
1.在靈寶市轄區(qū)內(nèi)有欠繳土地出讓金行為且未糾正到位的;
2.有土地違法行為未經(jīng)處理到位的;
3.列入誠信黑名單的單位和個人禁止參與報名;
4.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禁止參與競買的。
個人不能參與購買住宅用地
三、 本次 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掛牌出讓 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 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 5 年 6 月 ** 日至**2 5 年 7 月 ** 日到三門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wǎng)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年 6 月 ** 日至****年 7 月 ** 日 **時前在 三門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wǎng) 報名 。交納競買保證金 到賬 的截止時間為 **2 5 年 7 月 ** 日 **時**分。經(jīng)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將在 ****年 7 月 ** 日**時**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掛牌活動 在 三門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wǎng)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 號地塊:****年**月**日 **時**分 至 ****年**月**日 **時**分;
**-**-** 號地塊:****年**月**日 **時**分 至 ****年**月**日 **時**分;
**-**-** 號地塊:****年**月**日 **時**分 至 ****年**月**日 **時**分;
**-**-** 號地塊:****年**月**日 **時**分 至 ****年**月**日 **時**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zhuǎn)入競價,通過競價確定競得人。(二)宗地編號**-**-**、**-**-**地塊,競買人競得宗地后,應使用裝配式建造技術,裝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fā)展的通知》(豫建科〔****〕**1號)相關要求執(zhí)行。(三)宗地編號**-**-**、**-**-**地塊,根據(jù)《河南省綠色建筑條例》、《河南省加快落實大力發(fā)展裝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豫建行規(guī)〔****〕5 號)、《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fā)展的通知》(豫建科〔****〕**1號)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要求,競買人競得宗地后,應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二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積大于十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qū)應當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宗地競得人還應使用裝配式建造技術,裝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fā)展的通知》(豫建科〔****〕**1號)相關要求執(zhí)行。
八、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單位:靈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靈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系電話:靈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9-********
靈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組織科 ****-******0
聯(lián) 系 人:靈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劉先生
靈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組織科 張女士
靈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 年 6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