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WZ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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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山東省農村經濟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所屬濟南市歷下區(qū)燕山小區(qū)東區(qū)**號樓1-**1室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山東省農村經濟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2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企業(yè)所得稅等相關交易稅費按轉讓標的所在地房產交易規(guī)定執(zhí)行,由雙方依據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凡國家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房產交易稅費由受讓方承擔。具體稅費須由意向受讓方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被產權中心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逾期不簽訂,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主張違約責任。意向受讓方須自《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和基礎服務費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的銀行賬戶。意向受讓方可自行辦理住房貸款事宜,轉讓方給予必要協(xié)助和配合。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標的資產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并辦理交接手續(xù),轉讓方給予必要協(xié)助和配合。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fā)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產權中心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轉讓為按標的現(xiàn)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現(xiàn)有狀況接收標的。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轉讓標的涉及的物業(yè)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等費用,自《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含當日)起,由受讓方承擔。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資產的情況,同意交易完成后在辦理標的資產的過戶過程中,轉讓方僅以提供現(xiàn)有資料為其應盡的協(xié)助配合義務,受讓方所受讓標的變更及過戶手續(xù)等其他事宜均應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不承擔標的資產不能過戶的法律風險。其他因過戶問題導致標的交易不能進行的,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若因政府相關部門或其他不可歸咎于轉讓方的因素導致標的資產完成權屬變更的日期過于遲延,受讓方不得向轉讓方主張承擔未履行協(xié)助配合義務的違約責任。 9、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對房產所在地購房政策規(guī)定的購房人資格進行確認,并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謹慎決定是否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