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D****5DF****** |
|---|---|
| 項目名稱 | 涿州市東仙坡工業(yè)用地(西地塊)租賃項目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戎利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3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轉讓說明事項 | 1.租金及租賃押金支付要求:首年出租價格**.**萬元/年,第二年起租金**.**萬元/年。每三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礎上遞增5%。首次租金按**.**5萬元支付,第二次租金按**.**5萬元支付,之后按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租金收取時間為當次支付周期結束前的十五天。租賃押金按**萬元收取。 2.本次標的資產以整租形式出租,起租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租賃期為5年。 3.所有意向承租方必須在信息公告期間前往出租標的現(xiàn)場進行踏勘,現(xiàn)場踏勘由出租方負責組織。意向承租方需按照《現(xiàn)場踏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提交踏勘申請(含相關材料),經出租方批準后方可進行現(xiàn)場踏勘?,F(xiàn)場踏勘完畢后,意向受讓方須現(xiàn)場簽署一式3份《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詳見《現(xiàn)場踏勘管理辦法》,出租方與意向承租方各執(zhí)1份,另1份由意向承租方作為受讓申請材料的組成部分提交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 4.出租方按出租標的現(xiàn)狀(包括但不限于現(xiàn)有形態(tài)、規(guī)劃)和指定用途出租。 5.本項目租賃期內,承租方不得將標的資產轉讓、轉借、互換或與第三方聯(lián)營、合作等,不得將標的資產進行抵押擔保、入股等行為,不得擅自變更經營使用用途。 6.本項目租賃期內,因政府征用、動遷或政府相關部門占用等因素及政策變化,導致租賃區(qū)域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等情況,導致本次交易土地租賃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出租方不承擔賠償、補償責任。 7.本項目按現(xiàn)狀交付,承租方需根據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要求,達到使用標準后方可使用,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8.承租方一經辦理承租報名手續(xù),即視為其對標的現(xiàn)狀無異議,并對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認可,且承諾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風險由承租方自行承擔,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不能以此為由要求出租方補償。 9.本次標的資產出租范圍內存在約1.5畝的土地被第三方占用。出租方承諾在合同簽訂日起**0天內完成對第三方的清退,將該部分土地向承租方移交。在完成移交前,出租方不收取被第三方占用土地的租金(被第三方占用土地的具體面積經交易雙方實地測量后確定)。 **.標的資產無法律糾紛。不涉及共有、抵押、查封等事項。 特別提示:出租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現(xiàn)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承租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承租方了解標的現(xiàn)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承租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出租標的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