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糧食集團有限公司稻谷銷售交易公告
受成都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成都農交所)將通過網上競價交易的方式銷售稻谷?,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銷售品種為:稻谷,數量:****.**9噸,生產年限:****年,產地:四川,存放點:成都市金稻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郫縣國家糧食儲備庫。
二、本次銷售要求:
(一)質量標準:國標三級。
(二)檢斤方式:數量檢斤以出庫點地磅結果為準。
(三)付款結算方式:該批稻谷成交后,先款后貨。賣方按買方出庫數量分批次結算貨款,最終以實際出庫數量進行結算。如賣方倉內稻谷出現損耗,以實際清倉出庫數量進行結算,若實際出庫數量超出合同數量,超出部分買方仍按該合同的實際成交單價購買并通過交易平臺支付貨款。
(四)出庫費:**元/噸,買方在系統(tǒng)交割結算完成前一次性支付給賣方,賣方收到款項后開具對應金額的出庫費發(fā)票。
(五)出庫期限:****年7月**日。
(六)出庫地點:成都市金稻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郫縣國家糧食儲備庫。
(七)其他要求:①本次交易價格為買方到賣方庫內自提價(含稅),成交后賣方憑成都農交所《出庫通知單》及買方提交的有效派車單負責散裝裝車,結算數量以賣方地磅過磅數量為基準,買方不得拒絕清倉提貨,若該倉最后一個標的出庫,倉內稻谷出現升溢,買方須全部出清;②買方未提前看樣或看樣后參與應價并成交的,視為對倉內稻谷質量已認可,應承擔競買后相應的責任與風險。買方必須保證輪出糧食流向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級儲備糧的輪入,否則一切法律和政策責任由買方自行承擔;③如買方發(fā)生違約行為,須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給賣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買方違約導致賣方另行銷售造成的全部損失)。
請參與交易的會員提前看樣,實地了解糧食實物質量和路況、出庫條件等情況,確保所競買的糧食符合自身企業(yè)使用用途,自主確定是否購買,并承擔競買后相應的責任和市場風險。
聯系人:溫經理,聯系電話:**********5。
三、時間及交易對象
(一)報名時間:****年6月**日**:**:**前;
(二)競價交易時間:****年6月**日**:**:**開始;
(三)交易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愿報名的具有糧食經營資格的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
四、報名須知
(一)完成成都農交所糧食交易賬號注冊、辦理CA數字證書并成功。
1.材料提交: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糧食競價交易系統(tǒng)注冊賬號申請書》《糧食競價交易授權書》《網站賬號權利與義務確認書》(下載中心自行下載)。
2.賬號注冊:登錄成都農交所官網https://zc.cdaee.com:****0/→注冊(交易賬號、密碼等為交易方單位的資格憑證,屬于商業(yè)機密,須妥善保管)。
(二)預交保證金
保證金需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到交易賬戶,方能參加交易,具體標準為:按擬交易數量,稻谷**0元/噸的保證金;其中交易保證金**元/噸,履約保證金**0元/噸。
(三)糧食交易價款
本項目成交后至****年7月**日前,買方將本項目交易價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轉入成都農交所指定賬戶,成都農交所憑《出庫確認單》向賣方劃轉交易價款。
五、競價須知
競價開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農交所電子競價系統(tǒng),按限時競價方式進行,以**秒為一個交易周期,交易從標的底價開始報價,并按5元/噸的價階遞增報價,電子競價系統(tǒng)選擇最高報價方為成交方。
六、經協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標的總金額的1.6‰交納交易服務費。
七、其它:如有違約將扣除本次保證金**0元/噸。
八、其他未列明事項按成都農交所《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地方儲備糧(商品貿易糧)競價采購交易細則》《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地方儲備糧(商品貿易糧)競價銷售交易細則》執(zhí)行。
九、重要提示:本次競價交易使用“成都農交所電子競價交易系統(tǒng)”,請各位客戶準時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https://zc.cdaee.com:****0/,填寫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登錄交易系統(tǒng)。
參與交易的客戶一旦繳納保證金報名成功,即視為對本項目貨物質量、公告要求、交易細則的完全認可,如有違反,客戶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聯系電話:**8-********。
聯系地點:成都市武侯區(qū)錦云西二巷南側成都交易所大廈2樓。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