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發(fā)布區(qū)域
發(fā)布區(qū)域 | 小千佛頂村 |
轉出方信息
轉出方名稱 | 天津市寶坻區(qū)大口屯鎮(zhèn)小千佛頂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類型 | 集體 |
聯(lián)系地址 | 天津市寶坻區(qū)大口屯鎮(zhèn)小千佛頂村 |
轉出信息
轉出方式 | 發(fā)包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項目名稱 | 寶坻區(qū)大口屯鎮(zhèn)小千佛頂村渠西北1.3畝耕地經營權 | ||
掛牌價格 | **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承包期內,合作社不提供水、地上設施等,該地塊灌溉、排澇、下地交通、用電等問題均由承包戶自行解決,發(fā)包方概不負責。2、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征地等任何形式的占地(不含臨時占地),承包方應無條件服從,占地款歸合作社,合作社按照合同年限退回剩余部分承包費,臨時占地費、青苗補助款歸承包方。承包期限內,補貼等惠農政策歸承包方所有。3、該地塊屬于農業(yè)種植用地,承包方只能用于農業(yè)種植。承包方不得私自改變土地用途,否則合作社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任何責任。4、承包期內,不得從事垃圾、廢舊物品、廢舊車輛等收購、拆解、分揀、處理等;不得堆放沙石料、建筑垃圾、糞污等不符合環(huán)保要求的物品、材料;不得破壞集體資產、土地或從事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質的事項。5、承包期滿后,地上物(如自行打井、架線等)由承包方自行處理,地上物在合同期滿后7日內如不拆走,無條件歸合作社所有,合作社不承擔任何費用。6、該項目出租期限為****年7月 1日至****年6月**日,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需仔細考慮,一旦報名即視為認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該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為由拒簽合同。7、合作社發(fā)包地塊面積按照合作社確定的面積為準。(面積包括臺田溝等,但不得以此為由影響其他群眾使用)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本村村民,需提供身份認證承諾書 | ||
轉出用途 | 農業(yè)種植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0.**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信息發(fā)布終結 | ||
土地性質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階梯價 | ** | ||
掛牌期 | 5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賬戶名稱 | 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