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 ||||||||||||||||||||||||||||||||||||||||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 ||||||||||||||||||||||||||||||||||||||||
徐霞客鎮(zhèn)老舊小區(qū)改造(一期)項目(項目名稱)徐霞客鎮(zhèn)老舊小區(qū)改造(一期)項目(方園一村、霞客苑、馮溪花苑、教師新村)EPC工程總承包 標段招標公告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徐霞客鎮(zhèn)老舊小區(qū)改造(一期)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江陰市徐霞客鎮(zhèn)人民政府(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江陰徐霞客備[****]**3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江陰炐鼎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0.0%、其他國有:**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江陰炐鼎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策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2.1.1建設地點:江陰市徐霞客鎮(zhèn)峭岐、璜塘、馬鎮(zhèn)區(qū)域 | ||||||||||||||||||||||||||||||||||||||||
2.1.2建設規(guī)模:本次改造范圍共計四個老小區(qū):方園一村、霞客苑、馮溪花苑、教師新村。方園一村共計**棟樓,**7單元,總建筑面積約******.**㎡;霞客苑共計**棟樓,**個單元,總建筑面積約****8.**㎡;馮溪花苑共計**棟樓,**個單元,總建筑面積約******.**㎡;教師新村共計**棟樓,**個單元,總建筑面積約****4.**㎡。最大層數(shù)為**層。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外立面翻新、屋頂改造、樓道改造、底層車庫消防整治、入口提升改造、文化景觀節(jié)點打造景觀工程、圍墻改造、道路改造、照明更新、監(jiān)控增設、電動自行車充電棚及晾曬區(qū)增設、文化宣傳欄更新或增設、室外設備箱體美化等、綠化提升、增設健身器材、兒童活動器械、規(guī)范停車位等。 | ||||||||||||||||||||||||||||||||||||||||
2.1.3合同估算價:****0.**萬元 | ||||||||||||||||||||||||||||||||||||||||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0日歷天。 | ||||||||||||||||||||||||||||||||||||||||
設計開工日期:****年**月**日 **:**,施工開工日期:****年**月**日 **:**, | ||||||||||||||||||||||||||||||||||||||||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 | ||||||||||||||||||||||||||||||||||||||||
2.1.5其他: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的須(1)提交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簽訂的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同時明確約定各成員方擬承擔的權利和義務;(2)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或再與其他單位組建新的聯(lián)合體申請人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3)聯(lián)合體各方單位應當具備與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條件;(4)擬派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的在職員工。(5)聯(lián)合體一旦中標,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注:聯(lián)合體單位在填寫投標信息時,牽頭人單位挑選到本標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員單位CA鎖讀取,并選擇添加成員單位(報名頁面會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再下載招標文件,否則在投標、中標階段(“中標結果備案(中標通知書)”“書面報告”“合同簽訂”)無法顯示成員單位名稱。 | ||||||||||||||||||||||||||||||||||||||||
2.1.6質量標準:(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各階段設計成果符合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規(guī)程要求,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的深度,報相關部門審批,經招標人書面認可且最終通過相關部門批準和施工圖審查合格。 (2)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及行業(yè)有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yè)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滿足發(fā)包人、使用方要求,達到合格標準。(3)物資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等)采購質量需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及行業(yè)標準要求,合格率達到 **0%。 | ||||||||||||||||||||||||||||||||||||||||
2.2招標范圍:本工程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工程總承包模式(EPC),包括且不限于建設項目設計、物資(含設備)采購、施工建設全過程、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整體移交(含檔案移交)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具體包括:(1)設計詳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含方案修改) 、概算編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專業(yè)深化設計(含專家認證)以及施工現(xiàn)場設計配合等服務(所有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內)。(2)施工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翻新、屋頂改造(含防水、太陽能清理、水泥瓦換陶瓷瓦)、樓道改造(含內墻翻新、欄桿扶手翻新、照明更新等)、底層車庫消防整治、入口提升改造、文化景觀節(jié)點打造景觀工程、圍墻改造、道路改造(道路黑色化及混凝土攤鋪、化糞池、窨井蓋抬高等)、照明更新、監(jiān)控增設、電動自行車充電棚及晾曬區(qū)增設、文化宣傳欄更新或增設、室外設備箱體美化等、綠化提升、增設健身器材、兒童活動器械、規(guī)范停車位等。(3)采購承包范圍:施工承包范圍內的所有材料、設備等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相關各類技術培訓及質保期維保服務等以及需要進行的檢測、驗收。(4)項目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5)通過政府職能部門的各項專業(yè)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將工程及全部驗收資料整體移交給招標人等 EPC 項目的全部工作。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 ||||||||||||||||||||||||||||||||||||||||
資質條件: | ||||||||||||||||||||||||||||||||||||||||
(1) | ||||||||||||||||||||||||||||||||||||||||
(2)投標人企業(yè)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具備在其合法經營范圍內履行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企業(yè)應當同時具備下列AB項資質:(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建筑行業(yè)乙級】或者【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乙級】(含)以上設計資質;(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新標準)壹級】(含)以上施工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 ||||||||||||||||||||||||||||||||||||||||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guī)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 ||||||||||||||||||||||||||||||||||||||||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 ||||||||||||||||||||||||||||||||||||||||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 ||||||||||||||||||||||||||||||||||||||||
1、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 ||||||||||||||||||||||||||||||||||||||||
(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建筑行業(yè)乙級】或者【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乙級】(含)以上設計資質 | ||||||||||||||||||||||||||||||||||||||||
(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新標準)壹級】(含)以上施工資質,且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 ||||||||||||||||||||||||||||||||||||||||
2、財務要求:/至/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 ||||||||||||||||||||||||||||||||||||||||
3、□企業(yè)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設計業(yè)績,施工業(yè)績 | ||||||||||||||||||||||||||||||||||||||||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來承擔過單項工程合同金額≥****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EPC 工程總承包業(yè)績。(注:業(yè)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jiān)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資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為準。投標人企業(yè)業(yè)績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業(yè)績可以為同一業(yè)績。若業(yè)績?yōu)槁?lián)合體的形式,則需要以牽頭方參與的方可作為有效業(yè)績。 | ||||||||||||||||||||||||||||||||||||||||
(B)設計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來承擔過單項工程工程造價或總投資額≥****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注:業(yè)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設計合同,以上兩份材料缺一不可,兩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資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為準。投標人企業(yè)業(yè)績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業(yè)績可以為同一業(yè)績。若業(yè)績?yōu)槁?lián)合體的形式,則需要以牽頭方參與的方可作為有效業(yè)績。 | ||||||||||||||||||||||||||||||||||||||||
(C)施工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來承擔過單項工程合同金額≥****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注:業(yè)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jiān)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資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為準。投標人企業(yè)業(yè)績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業(yè)績可以為同一業(yè)績。若業(yè)績?yōu)槁?lián)合體的形式,則需要以牽頭方參與的方可作為有效業(yè)績。 | ||||||||||||||||||||||||||||||||||||||||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 ||||||||||||||||||||||||||||||||||||||||
(A)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 | ||||||||||||||||||||||||||||||||||||||||
(B)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 | ||||||||||||||||||||||||||||||||||||||||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設計業(yè)績,施工業(yè)績 | ||||||||||||||||||||||||||||||||||||||||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近五年來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單項工程合同金額≥****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EPC 工程總承包業(yè)績。(注:業(yè)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jiān)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且項目負責人業(yè)績必須為投標人業(yè)績。上述證明資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為準。投標人企業(yè)業(yè)績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業(yè)績可以為同一業(yè)績。若業(yè)績?yōu)槁?lián)合體的形式,則需要以牽頭方參與的方可作為有效業(yè)績。 | ||||||||||||||||||||||||||||||||||||||||
(B)設計業(yè)績要求:近五年來以設計負責人身份(或工程總承包項目中以設計負責人或設計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單項工程工程造價或總投資額≥****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注:業(yè)績有效期以設計或工程總承包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設計或工程總承包合同,以上兩份材料缺一不可,兩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且項目負責人業(yè)績必須為投標人業(yè)績。上述證明資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為準。投標人企業(yè)業(yè)績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業(yè)績可以為同一業(yè)績。若業(yè)績?yōu)槁?lián)合體的形式,則需要以牽頭方參與的方可作為有效業(yè)績。 | ||||||||||||||||||||||||||||||||||||||||
(C)施工業(yè)績要求:近五年來以項目經理身份(或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施工負責人或施工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單項工程合同金額≥****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注:業(yè)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jiān)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且項目負責人業(yè)績必須為投標人業(yè)績。上述證明資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為準。投標人企業(yè)業(yè)績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業(yè)績可以為同一業(yè)績。若業(yè)績?yōu)槁?lián)合體的形式,則需要以牽頭方參與的方可作為有效業(yè)績。 | ||||||||||||||||||||||||||||||||||||||||
6、項目管理機構:由招標人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guī)范》GB/T****8-****予以明確。 | ||||||||||||||||||||||||||||||||||||||||
7、其他要求:擬選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具備條件:(1)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之一:具備[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壹級]或[壹級注冊建筑師],若為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并在本公司注冊滿3個月且無在建工程;(2)設計負責人:具備[壹級注冊建筑師];(3)施工項目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壹級]且必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并在本公司注冊滿3個月且無在建工程。注:①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且需滿足其資格要求),擬派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的在職員工;②設計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否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③必須滿足下列條件:a、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b、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c、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下載招標文件,工具軟件使用費**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寄。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年**月**日9時0分,地點為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實行不見面開標形式,投標文件遞交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
6.評標方法 | ||||||||||||||||||||||||||||||||||||||||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具體評標方法和定標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 ||||||||||||||||||||||||||||||||||||||||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fā)布。 | ||||||||||||||||||||||||||||||||||||||||
8.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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