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護修繕工程 已由 重慶市文物局以渝文物〔**** 〕 **5號文件、重慶市大足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大足發(fā)改投〔**** 〕 1號文件(項目代碼:****-******-**-**-******)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大足石刻研究院 ,建設資金來自 國家文物保護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0% ,招標人為 大足石刻研究院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該項目的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 大足區(qū)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guī)模: 對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進行保護修繕,包括木架構修繕、墻體及墻面修繕、屋面修繕、門、窗等修繕、頂部防水、臺基臺明地面等修繕、油飾、防蟲防腐處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
2.3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總投資額: **7.**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 **6.**萬元。
2.4 招標范圍: 對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進行保護修繕,包括木架構修繕、墻體及墻面修繕、屋面修繕、門、窗等修繕、頂部防水、臺基臺明地面等修繕、油飾、防蟲防腐處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 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5 工期要求: **5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要求: **個月 。
2.6 標段劃分(如有): /
2. 7 其他: /
3.1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 □否
3.2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是
?否, 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xiàn)的情形 。
4 .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以下條件:
4.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 具備國家文物局頒發(fā)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一級資質(業(yè)務范圍包括:古建筑) ;
4.1.2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4 .2 本次招標 □接受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 招標人: | 大足石刻研究院 | 代理機構: | 重慶鴻興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大足區(qū)龍崗街道北山路7號 | 地址: | |
| 聯(lián)系人: | 劉老師 | 聯(lián)系人: | 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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