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G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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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時代廣場南8樓寫字樓招租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貴陽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6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7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 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jīng)濟補償。 2.承租方須自己租賃使用該物業(yè) ,不得將該物業(yè)以任何形式轉讓第三方經(jīng)營使用。承租方按照確定的經(jīng)營內容進行內部裝修和水電安裝,不得破壞該物業(yè)外觀,不得利用該物業(yè)從事涉及黃、賭、毒、傳銷等違法經(jīng)營或違法活動,不得在該物業(yè)內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3.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爰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方管理不當、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 , 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應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更換。4.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 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 并向出租方提供裝修設計圖及施工圖說明,需向有關部門報批的,由承租方依法負責辦理。 5.自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起(含裝修期、經(jīng)營期) , 承租方需自行承擔水電費、能源費、建筑垃圾清運費、廚余垃圾清運費及維修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