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
工程名稱 | 廈門市湖里區(qū)****P**地塊及配套工程(EPC) | 招標階段 | EPC招標 | |
修改、澄清(答疑)紀要內容如下: 1、 本招標項目補充《主要材料設備品牌推薦及選用表》。請各投標人自行到電子招投標平臺“招標文件澄清-其他”節(jié)點中下載,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 原隨招標文件一同發(fā)布的《工程量模擬清單》(含編制說明)作廢,以隨本答疑紀要同步發(fā)布的《工程量模擬清單》(含編制說明)為準,請各投標人自行到電子招投標平臺“招標文件澄清-工程量清單文件”節(jié)點中下載,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 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含編制說明)隨本答疑紀要同步發(fā)布,請各投標人自行到電子招投標平臺“招標文件澄清-其他”節(jié)點中下載,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4、 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第 2.4 條款和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一節(jié)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項 最高投標限價或其計算方法“的內容修改為:“1.本項目招標最高投標限價********4.**元,其中:①本項目總設計費******8元(其中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費為******0元,BIM 技術應用費 ******元);②建安工程費:本項目建安費最高投標限價為:********6.**元(含暫定金 ******0元)【計算方法詳見《最高投標限價》(另附)】。2.投標人投標報價中暫定金額、設計費應按招標人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中對應的暫定金額、設計費進行報價,否則否決其投標。” 5、 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第一節(jié)評標辦法前附表中-“條款號 2.2.2-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第3點”內容修改為:“暫定金額:******0元,設計費:******8元”。 6、 本項目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3 其它因素引起的調整條款中“(2)關于甲定乙購材料、設備及暫估價等”-第③內容修改為:“③由發(fā)包人集采確定的分部分項工程(包括不限于廚房水槽、廚房電器、熱水器、瓷磚及巖板、開關插座及燈具、電線電纜、衛(wèi)浴五金、智能化及智能家居、柜體飾面、戶內門、防火門、入戶門及智能鎖、淋浴屏、廚房門、空調及新風、木地板、櫥柜等部品及公共配套用房工程(含裝修、景觀及幕墻)、地坪漆工程等)不另計取相應總包配合、管理和分攤費用,由投標人在投標報價中自行綜合考慮。 7、 招標文件原內容與本答疑(紀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紀要)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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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廈門兆欣瓏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 招標代理機構:天和國咨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