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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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興義市富民路**號正6、7號門面出租(三次)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興義市龍達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承租方在承租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能從事違法違紀經營項目,租賃期間房屋、門面、站場未經出租方許可不能擅自轉租,如果違反,出租方有權收回門面,不退剩余租金。2、承租方在租用期間不得從事賭博、易燃、易爆物品、化學危險品、帶噪音和污染環(huán)境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加工作業(yè),必須保證房屋、門面、站場安全和有關設施完好,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負責賠償。3、租賃期間經營產生的一切稅費、水電費、衛(wèi)生費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并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時上繳。4、在租賃期間,乙方不能隨意更改租賃房屋的原有結構以及違反國家規(guī)定對租賃房屋、門面、站場進行改造,如需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改造,在租賃結束后由乙方應自行對改造的位置進行恢復原樣。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隨意改造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門面、站場,終止租賃協(xi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