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HB******0-3 |
|---|---|
| 項目名稱 | 北京市石景山區(qū)老山西里7號樓3層**號房地產(三次掛牌) |
| 資產類別 | 房產 |
| 轉讓方名稱 | 湖北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6.**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 **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2、交易價款采取一次性付款。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及受讓方應付的全部交易費用一次性足額繳至光谷聯交所指定賬戶,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 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的確認付款操作。3、轉讓方提出:(1)受讓方需自行承擔轉讓標的過戶風險,轉讓標的的過戶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予以資料配合。在辦理房產過戶過程中按規(guī)定應交納或補交的有關稅費和所涉及的一切關聯費用及其他未作說明的費用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2)本次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應向光谷聯交所支付的相關服務費用,所涉費用雙方各自承擔;(3)轉讓方承諾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之日起 ** 日內,完成轉讓標的交付,具體交付日期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協商確定。自交付之日起發(fā)生水、電、氣、物業(yè)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或產生的爭議,均由受讓方承擔及自行負責處理,交付日期之前(含)則均由轉讓方承擔;若涉及水、電、氣過戶手續(xù)的,由受讓方自行辦理及承擔費用;(4)受讓方在未辦理完產權變更過戶手續(xù)前不得對標的資產擅自進行利用,如因此引發(fā)的法律糾紛或經濟賠償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4、意向受讓方應完全認可由轉讓方委托的湖北國泰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本次產權轉讓項目出具的《房地產估價報告》(國泰[****]估(市)字第**3號)中的全部內容,并不持任何異議;5、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現狀和瑕疵,并對本次產權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轉讓標的以現狀交割,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受讓申請后,視為已完全認可并接受交易標的的現狀,在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資產有瑕疵而拒絕接收,不因產權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進行追責和索賠。6、意向受讓方應對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的相關管理部門的要求自行審查其受讓是否符合購房政策要求,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申請即表明已確認其符合購房政策要求。7、若意向受讓方被轉讓方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則按照如下標準交納產權交易費用至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1)通過協議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額的0.**%支付;(2)通過競價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額的2%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