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潛在投標人:
關于臺山市****-****年度高標準農(nóng)田建設項目工程勘察設計服務招標文件及修改公告,現(xiàn)更正如下:
1、招標文件第三章的“評標辦法前附表”條款號2.2.4(1)的評分因素“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分)”的評分標準第(2)項和原修改公告的第2項關于“② 時間以中標通知書為準且中標通知書上顯示的項目負責人須與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一致;總投資額以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寫明的為準(若沒有初步設計批復文件或初步設計批復文件不能體現(xiàn)投資額,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的修改內容,現(xiàn)更正為:“② 時間以中標通知書為準且中標通知書上顯示的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須與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一致;總投資額以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寫明的為準(若沒有初步設計批復文件或初步設計批復文件不能體現(xiàn)投資額,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2、招標文件及修改公告其他內容不變。原招標文件、修改公告與本文件有不符之處的以本文件為準,本文件未涉及內容仍以原招標文件、修改公告為準。
特此通知。
招 標 人:臺山市農(nóng)業(yè)技術推廣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中山遠信工程咨詢招標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