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墊江縣丹香廠房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一期) 已由 重慶市墊江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重慶市企業(yè)投資項目備案證 備案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墊江縣丹香建設有限公司 ,招標項目資金來自 銀行貸款和自籌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0% ,招標人為 墊江縣朝陽實業(yè)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墊江縣丹香廠房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材料設備采購) 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 墊江縣 高新區(qū)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guī)模: 墊江縣丹香廠房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材料設備采購) ,具體采購內容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3 本次招標項目 貨物采購 估算金額: **9.**萬元
2.4 招標范圍: 墊江縣丹香廠房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材料設備采購) 招標文件、答疑資料、澄清資料以及其他補遺資料所包含的相關內容,具體范圍及內容詳見第五章 供貨要求 。
2.5 交貨地點: 墊江縣工業(yè)園區(qū) (具體以 招標人 通知為準)
2. 6 交貨期 : 提供的材料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分批次進行供貨(在供貨前由招標人提供材料或設備計劃清單);質保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逆變器質保期5年,光伏電纜質保期**年,支 架質保期**年,光伏配電箱質保期3年,其他輔材質保期1年。
3.1 本次招標 允許 投標人 以投標貨物的下列身份參加投標: 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 2 投標人還應在業(yè)績、資金 、 人員 等方面具有相應的 供貨 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 3 本 次招標 不 接受 聯合體投標。
| 招標人: | 墊江縣朝陽實業(yè)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 | 墊江縣丹香建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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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人: | 黃宇 | 聯系人: | 鄔昌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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