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土告字〔**2 5 〕 5 號
經肥城市人民政府批準,肥城市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1(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宗地 編號 | 肥城市 G****-2號 | 宗地 面積 | ****6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邊院鎮(zhèn)駐地,海晶大街以西,工業(yè)三路以北 |
出讓 年限 | **年 | 容積率 | 大于等于1且 小于2 | 建筑系數 | 不小于**% |
綠地率 | 不大于**% | 土地 用途 | 二類工業(yè)用地 | 空間 范圍 | 地表 |
保證金 | **6萬元 | 起始價 | ****.****萬元 | 土地條件 | 現狀土地 |
加價 幅度 | **萬元 及其整倍數 | 不動產單元號 | ************GB****7W******** |
該宗地以“標準地” 、“帶方案” 出讓, 項目投資強度 **0 萬元/畝,畝均 年 產值 **0萬元/畝 ,畝均稅收 **萬元/畝 。
1.出讓宗地的建設必須符合 城鎮(zhèn) 規(guī)劃的相關要求,開發(fā)建設手續(xù)等事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2. 該宗地為現狀出讓,出讓宗地范圍內的水、電、暖、氣、通訊等設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屬設施及地下管道、光纜等隱蔽性工程等保持現狀使用。土地出讓后,上述設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地塊內如有地上建筑垃圾、高壓線塔、國防光纜、電纜管線及地下管道、光纜等隱蔽性工程等情況的, 由土地競得人按照相關部門要求及項目開發(fā)需要實施 自行協(xié)商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
二、競買資格和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拖欠土地出讓金的除外),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2、競買申請已經提交,即視為競買人對出讓公告、出讓文件的相關內容、要求和宗地現狀均無異議且全部接受 。
3、 競買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的,須在提交網上競買申請時勾選擬成立新公司選項,并按系統(tǒng)提示在申請書中注明相關條款(應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采用網上增價競價方式交易,按照“價高者得 ” 原則確定競得人。網上報價期限截止前5分鐘,有競買人做出繼續(xù)競 價決定的,系統(tǒng)將啟動網上限時競價程序,通過限時競 價確定競得人。
四 、申請人可自 **2 5 年 5 月 ** 日至**2 5 年 6 月 ** 日 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www.taggzyjy.com.cn:****/) “ 主體信息注冊 ”入口進行免費注冊(用戶類型選擇“土地競買人”)。完成系統(tǒng)注冊并符合競買資格的競買人即 可參與地塊的競買;相關操作說明參考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 精細化服務 ” → 土地礦權 → 我是競買人 → 業(yè)務指南 → 土地交易操作手冊 下載中心《誠信庫申報操作手冊-競買人》、《土地交易操作手冊-競買人》。已經辦理CA數字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可繼續(xù)使用CA數字證書。聯(lián)系電話:****-******2(土地)、****-******1(技術)。
五 、公告時間:自 **** 年 5 月 ** 日 至 **2 5 年 6 月 ** 日 止;
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 **2 5 年 6 月 ** 日 ** 時 ** 分 (以保證金足額到達指定帳戶時間為準 , 因銀行保證金系統(tǒng)到賬存在時間差,建議競買人競買保證金繳款時間適當提前 );
網上交易時間:自 **2 5 年 6 月 ** 日8時**分 至 **2 5 年 6 月 ** 日**時**分 止。
六、 本次交易幣種為人民幣。
七、 競買人通過網上交易系統(tǒng)遞交競買 申請,獲得與出讓宗地相對應的唯一的保證金子賬號。競買人應按宗地及時足額交納保證金,系統(tǒng)在確認競買保證金按時到賬后,自動賦予競買人競買資格。保證金須以競買人的名義交納并從競買人賬戶支付,否則不予確認競買資格。
八 、 競得人須在網上交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蓋章的《公共資源交易見(鑒)證書》、競得人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到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進行資格審查,審核通過簽訂《成交確認書》,競買人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將重新組織網上交易。 1個月內與我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終止供地,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九 、 該宗地以“標準地”供應,競買人需認真閱讀《工業(yè)用地“標準地”建設項目履約監(jiān)管協(xié)議書》相關內容,在簽訂《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的同時,競得人須與 經開區(qū) 簽訂《工業(yè)用地“標準地”建設項目履約監(jiān)管協(xié)議書》。
十、所出讓宗地空間范圍為地表,依附于本宗地地表或地下的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十一、涉及有關事項管理要求詳見用地清單。
本次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以肥城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肥城分中心 發(fā)布的更正說明或補充公告為準。
附件: 1、 規(guī)劃方案 ( 規(guī)劃 平面圖 )
2、 工業(yè)用地“標準地”建設項目履約監(jiān)管協(xié)議書
3、 相關管理意見
** ** 年 5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