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SC******4 |
|---|---|
| 項目名稱 | 達州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廢舊物資處置(****年第一批次) |
| 資產(chǎn)類別 | 其他資產(chǎn) |
| 轉讓方名稱 | 達州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1,**6,**2.5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本次轉讓標的按現(xiàn)狀轉讓,具體以實際看樣為準。二、本次轉讓為整體轉讓,轉讓資產(chǎn)不存在擔保、租賃、抵押情況。三、意向受讓方在報名之前須前往標的現(xiàn)場查看標的。意向受讓方到現(xiàn)場查看標的后,須與轉讓方現(xiàn)場簽訂《標的現(xiàn)場查看確認書》 (《標的現(xiàn)場查看確認書》由轉讓方于現(xiàn)場提供),對標的現(xiàn)狀等進行確認。意向受讓方憑《標的現(xiàn)場查看確認書》辦理網(wǎng)絡報名事宜。轉讓方不保證本次轉讓標的質量、重量、規(guī)格、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等,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標的移交。四、意向受讓方成功受讓后,標的拆卸、搬遷、運輸、清場過程中產(chǎn)生的一切責任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運、倒場費用、環(huán)境保護費、清場費用、運輸費用等)均由受讓方負責。標的交易涉及需向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的,轉、受雙方應共同履行向有關部門申報的義務。受讓方不得以實際移交時的質量、形狀的差異而增減成交價款。五、受讓方結清全部交易價款后2日內,轉讓方配合受讓方辦理轉讓標的的交接事宜。六、若因受讓方原因導致交易雙方未完成轉讓標的交接的,該轉讓標的發(fā)生的任何損毀行為或事件,均與轉讓方無關。受讓方若逾期支付價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3‰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讓方賠償損失。七、受讓方自行負責搬遷、運輸、清場工作,時間為**日,從交易雙方辦理完交接事宜(受讓方結清全部交易價款2日后)次日起開始計算。六、受讓方在處置及拆解危險廢物、電子產(chǎn)品時必須交由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公司)進行處置和拆解,若有問題與轉讓方無關。七、本次轉讓涉及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八、其他相關事項詳見《報廢物資處置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