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州能源實業(yè)有限公司增資項目
項目名稱 | 重慶萬州能源實業(yè)有限公司增資項目 | ||
項目編號 | G****5CQ******6 | ||
掛牌起始日期 | ****-**-** | 掛牌期滿日期 | ****-**-** |
擬募集資金總額 | 不低于****萬元 | 擬募集資金對應持股比例 | **.7% |
聯(lián)系人 | 金秋/**3-******** |
增資企業(yè)承諾
我方擬實施企業(yè)增資,并申請通過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披露增資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在增資過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及配套細則,恪守增資公告約定,按照有關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增資是我方的真實意愿表示,涉及產權權屬清晰;本次增資已履行了有效的內部決策等相應程序,并獲得相應批準;
3、本次增資對投資方資格條件的設置符合公平競爭原則,不存在任何指向性;
4、增資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給增資活動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
1、我方在增資過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及配套細則,恪守增資公告約定,按照有關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增資是我方的真實意愿表示,涉及產權權屬清晰;本次增資已履行了有效的內部決策等相應程序,并獲得相應批準;
3、本次增資對投資方資格條件的設置符合公平競爭原則,不存在任何指向性;
4、增資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給增資活動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
一丶增資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 重慶萬州能源實業(yè)有限公司增資項目 | ||
擬募集資金總額(萬元) | 不低于****萬元 | 擬募集資金對應持股比例(%) | **.7% |
原股東是否參與增資 | 否 | 員工是否參與增資 | 否 |
擬征集投資方數量 | 1 | ||
增資后企業(yè)股權結構 | 原股東持股**.**%,投資方持股**.**% | ||
增資達成或終結的條件 | 1、征集到符合增資條件的投資方并被確定為最終投資方; 2、最終投資方接受全部增資公告的內容,并與原股東及增資企業(yè)成功簽署《增資協(xié)議》; 3、符合投資人數量、募集金額、比例等要求,且增資價格不低于經備案的評估結果。 | ||
募集資金用途 | 本次增資所募集資金將用于公司新能源項目建設 |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備查材料:****年審計報告、****年審計報告、****年審計報告 |
二丶增資企業(yè)基本情況
增資企業(yè)名稱 | 重慶萬州能源實業(yè)有限公司 | ||||||||||||||||||||||||||||||||
基本情況 |
| ||||||||||||||||||||||||||||||||
股權結構 |
|
主要財務指標(萬元) |
| |||||||||||||||||||||||||||||||||||||||||||||||||||||||||
增資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
三丶投資方資格條件與增資條件
投資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投資方須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三年以上的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且實收資本不低于人民幣****萬元(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2、本次增資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資。 | ||||||||
增資條件 | 1.意向投資方應在公告期內向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提交投資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材料,待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出具投資意向申請受理通知書后,方證明其已向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資申請。 2.意向投資方將交易保證金****萬元交納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的賬戶(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足額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自動放棄投資意向。意向投資方按照上述約定期限足額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經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 3.信息公告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則以公告方案成交;若產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資方,增資企業(yè)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 4.投資方須以貨幣形式增資,幣種為人民幣。 5.本次募集資金超出新增注冊資本部分計入資本公積,由新老股東共同享有。 6.意向投資方被確定為最終投資方的,須在**個工作日內簽訂增資協(xié)議,剩余增資價款應按增資協(xié)議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增資企業(yè)指定賬戶。 7、增資完成后,增資企業(yè)不設立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增資企業(yè)管理人員均由原股東委派,投資方不委派人員、不參與增資企業(yè)日常經營管理。 8.意向投資方須書面承諾本次增資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若因資金來源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責任由意向投資方全部承擔。若影響本次增資,意向投資方需承擔由此造成增資企業(yè)的所有損失。 9.交易及過戶所涉及的一切稅、費按相關規(guī)定由增資企業(yè)、最終投資方各自承擔;投資方按投資金額的0.1%向重慶聯(lián)交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意向投資方的投資主體與實際交割主體須保持一致,不存在委托持股、代為持股、委托(含隱名委托)方式增資等情形。 **.增資企業(yè)可對意向投資方進行盡職調查,或要求意向投資方補充相關材料,意向投資方應予以配合,以保證增資企業(yè)進行核實和確認。 **.意向投資方對增資企業(yè)的盡職調查范圍僅限于增資企業(yè)提交至重慶聯(lián)交所的相關文件,增資企業(yè)可提供一定范圍內的協(xié)助事項,但投資方需承擔相應費用。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投資方通過資格審核并按規(guī)定交納足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 | ||||||||
保證金設置 |
|
四丶信息發(fā)布需求
信息發(fā)布期 | **個工作日(自產權交易機構網站發(fā)布之次日起計算) |
信息發(fā)布期滿的安排 | 1、未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則: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信息發(fā)布,直至產生意向投資方。 |
五丶遴選方案
遴選方式 | 競價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一)意向投資方按時足額交納交易保證金并經增資企業(yè)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后即成為合格意向投資方。信息公告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該合格意向投資方經增資企業(yè)確認后被確定為投資方,并以不低于評估備案值(以人民幣計)為基數,按股比計算對應的增資價格進行增資。 (二)信息公告期滿,若產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資方,增資企業(yè)采取資產評估價值和募集****萬元資金折算的股權比例**.**%不變,意向投資方就增資金額進行競價的方式選擇投資方,出價最高者為最終投資方。 |
六丶項目聯(lián)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