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發(fā)布區(qū)域
| 發(fā)布區(qū)域 | 朝霞店子村 | ||
轉出方信息
| 轉出方名稱 | 天津市寶坻區(qū)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類型 | 集體 |
| 聯(lián)系地址 | 天津市寶坻區(qū)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 | ||
轉出信息
| 轉出方式 | 發(fā)包 |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 項目名稱 | 天津市寶坻區(qū)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畝土地經營權 | ||
| 掛牌價格 | **0.**0元/畝/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受讓方條件面向社會。二、具體位置及要求**畝土地位于朝霞店子村西南部,東至朝辛地、南至本村林地、西至陳甫地、北至本村三十畝地。轉出用途:種植業(yè)。承包到期后,若承包戶不再續(xù)包,則清除地上物。三、發(fā)包方式天津市農村產權交易所網上發(fā)包(天津市農村產權交易所官網:www.tjnjs.com),按照天津市農村產權交易所平臺上發(fā)布的關于競價的相關程序依次進行。四、注意事項1、參與該項目網上競價人員需在競價之日前將交易保證金****0元及平臺收取的信息技術服務費**0元交到農村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信息技術服務費無論競價成功與否不予退還。2、項目底價為**0元/畝/年,以競價階梯方式網上競價,階梯價格為**元,價高者成功。若只有一人參與競價,可按原定底價為最終成交價。3、承包期限:****年6月1日至****年5月**日。4、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交清第一年承包費,往后每年6月1日前交清承包費。5、競價成功后不得反悔,否則交易保證金不退,朝霞店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另行發(fā)包。6、項目交易產生的交易服務費,由受讓方擔負。7、承包期內如有政策性農業(yè)支持補貼,歸朝霞店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五、朝霞店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與受讓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A、承包期內:1、受讓方在承包期間只許發(fā)展種植業(yè),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全部由受讓方承擔,必須保證保持土地原貌,不得損害通訊和電力等設施,不準對土地進行破壞,不準對土地進行開發(fā),不準取土、賣土,不準建永久性建筑,確需搭建臨時建筑時,必須征得發(fā)包方同意并形成書面文字材料,否則視為受讓方違約,朝霞店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有權解除合同,并不賠償任何損失,不退還承包費。2、受讓方在承包期間若國家或地方政府征用該地,受讓方必須服從,所得地上物補償歸受讓方所有,所得地補償歸發(fā)包方所有,合同終止,朝霞店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退回已交的剩余承包費,不再做任何額外賠償。3、受讓方在承包期間內必須按照政府要求禁止焚燒秸稈,如有發(fā)現(xiàn),所受處罰由受讓方承擔,朝霞店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可終止合同,并不退承包費。4、**畝土地情況以現(xiàn)狀為準,受讓方報名即視為認可。5、承包到期后,若受讓方不再續(xù)包,應及時清除地上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絕清除地上物,否則地上物由朝霞店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自行處置,受讓方不得索要任何賠償或補償。B、到期后清除地上物:1、受讓方在清除地上物期間要保證道路通暢,不得損害通訊和電力等設施,如有損壞,受讓方及時修復,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2、受讓方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3、受讓方在清除地上物期間要注意人員安全。在清除地上物過程中若發(fā)生人身、車輛等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安全事故責任。朝霞店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承擔任何責任。4、受讓方若發(fā)現(xiàn)閑雜人員進入該地,不及時制止,造成事故由受讓方承擔責任。5、受讓方清除地上物后必須將現(xiàn)場清理干凈,以免影響人員和車輛通行。六、競價時間按農交所網上發(fā)布為準。七、最終解釋權歸朝霞店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咨詢電話:王金生 **********3 |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社會 | ||
| 轉出用途 | 種植業(yè) |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0.** |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土地性質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 階梯價 | ** | ||
| 掛牌期 | 5 |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 賬戶名稱 | 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