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廣州科技貿易職業(yè)學院學生宿舍及場地維護維修項目補充公告
補充公告
市教育局廣州科技貿易職業(yè)學院學生宿舍及場地維護維修項目補充公告
市教育局廣州科技貿易職業(yè)學院學生宿舍及場地維護維修項目(項目編號:JG****-****),于****年5月**日發(fā)布招標公告,現(xiàn)對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作如下修改調整。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其他內容不變,與本補充公告內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補充公告內容為準。如對同一事項的表述與之前所發(fā)出的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不符,則以本補充公告為準。
一、招標公告修改如下:
| 條款號 | 修改類型 | 原文 | 現(xiàn)文 |
| 招標公告第九條4 | 修改 | 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建筑工程專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 | 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建筑工程專業(yè)壹級的注冊建造師。 |
二、招標文件修改如下:
| 條款號 | 修改類型 | 原文 | 現(xiàn)文 |
| 招標文件附件 | 修改 | 《技術標有效性審查表》詳見原文 | 附件二:《技術標有效性審查表》 |
| 招標文件附件 | 修改 | 《經濟標有效性審查表》詳見原文 | |
| 招標文件附件 | 修改 | 《技術標詳細審查評分表》 詳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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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內容與本補充公告內容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公告為準,其他內容不變。本項目具體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收標與信息錄入時間、開技術經濟標時間及場地安排等時間及場地安排請各投標人密切留意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項目的日程安排,投標人可登錄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輸入項目編號或項目名稱查詢最新信息。
招標人:廣州市教育基建和裝備中心
日期:****年5月**日
附表二:技術標有效性審查表
技術標有效性審查表
工程名稱:
| 序號 | 投標人 評審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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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廣州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書》中的投標總工期不能滿足完成投標項目工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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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廣州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書》中的質量標準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質量標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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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標文件中沒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由委托代理人簽署的投標文件中沒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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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標文件未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技術標格式二、格式三),或主要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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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投標人之間存在《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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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無《參與編制技術標投標文件人員名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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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標人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加密打包投標文件電腦機器特征碼一致的(以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平臺評標系統(tǒng)的檢索信息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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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使用GZZB****-3招標文件范本,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技術標評審中,響應性、承諾性內容不應作為評分因素,可在該表中對上述內容進行符合性審查。審查標準須具備可操作性。
2.不得將文件順序、明顯的文字錯誤等列為否決投標的情形。評委發(fā)現(xiàn)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應當要求投標人作必要的澄清、說明后再判定投標人是否通過有效性審查,不得直接否決投標,若出現(xiàn)評標委員會否決投標的,應在評標報告中載明否決投標的具體情形、原因;
3.凡出現(xiàn)以上任何一項情形,結論均為無效,否則就為有效。
4.如對本表中某種情形的評審意見不一致時,以評標委員會過半數成員的意見作為評標委員會對該情形的認定結論。
評委簽名:
附表三:經濟標有效性審查表
經濟標有效性審查表
工程名稱:
| 序號 | 投標人 評審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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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對同一招標項目出現(xiàn)兩個或以上的投標報價,且沒有申明哪個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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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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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標報價低于成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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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標文件未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經濟標格式四、格式五),或主要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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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投標人之間存在《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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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無《參與編制經濟標投標文件人員名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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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無《對投標文件編制的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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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投標人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編制機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平臺評標系統(tǒng)的檢索信息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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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使用GZZB****-3招標文件范本,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
2.凡出現(xiàn)以上任何一項情形,結論均為無效,否則就為有效。
3.如對本表中某種情形的評審意見不一致時,以評標委員會過半數成員的意見作為評標委員會對該情形的認定結論。
4.不得將文件順序、明顯的文字錯誤等列為否決投標的情形。評委發(fā)現(xiàn)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投標報價可能低于成本影響履約的,應當要求投標人作必要的澄清、說明后再判定投標人是否通過有效性審查,不得直接否決投標。
評委簽名:
附表四:技術標詳細審查評分表
技術標詳細審查評分表
| 評分項目 | 評分內容 | 分值 | 評審標準 |
| 一、企業(yè)資信(6分)
| 企業(yè)業(yè)績 | 4 | 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指聯(lián)合體主辦方)自****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完成過質量合格且工程造價金額大于或等于****萬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業(yè)績 1、完成業(yè)績的數量為**項以上(不含**項)的,得4分; 2、完成業(yè)績的數量為**至**項的,得2分; 3、完成業(yè)績的數量為**至**項的,得1分; 4、完成業(yè)績的數量為1至**項的,得0.5分; |
| 工程獲獎 | 0.6 | ****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獲得過市級(或以上)房建類工程質量獎項的,每項得0.**分;本項最高得0.6分,相同項目按最高級別獎項只計一次得分。不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 工程研發(fā)能力 | 1 | 投標人自****年1月1日至今獲得過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家級行業(yè)協(xié)會(行業(yè)協(xié)會須在民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頒發(fā)的房建類工法證書或工法獲獎證書的,得0.6分,最多得0.6分;獲得過省級(不含副省級)工法證書的,得0.3分,最多得0.3分;本項最多得0.6分。 | |
| 投標人自****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獲得過建設工程類的實用新型或發(fā)明專利證書的: (1)獲得**項以上(不含**)的,得0.4分; (2)獲得在**項-**項之間的,得0.2分; (3)獲得在1項-**項之間的,得0.1分。 | |||
| 第三方評價 | 0.4 | 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體系認證證書、全部滿足3項得0.4分,符合其中2項得0.2分,符合其中1項得0.1分,不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 二、項目管理機構能力(**分) | 項目負責人 | 1.5 | 1、自****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完成過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獲得過市級或以上建筑工程類獎項的得0.5分。提供業(yè)績及獲獎證明資料并加蓋投標單位電子印章。 2、項目負責人具有建筑類專業(yè)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的,得0.5分 3、自****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擔任項目負責人完成過造價****萬元或以上質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業(yè)績的,得0.5分; 本項最高1.5分。 |
| 技術負責人 | 1.5 | 1、技術負責人具有建筑類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的,得0.5分。 2、技術負責人從業(yè)經歷年限滿**年(不含**年)以上的,得1分;從業(yè)經歷年限滿**年(不含**年)至**年(含**年)的,得0.5分;從業(yè)經歷年限**年(含**年)以下的,得0.1分。注:從業(yè)經歷以高級職稱發(fā)證日期起計算。 本項最高1.5分。 | |
| 質量負責人 | 1 | 1、質量負責人具有建筑類專業(yè)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的,得0.5分。 2、自****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擔任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完成過造價****萬元或以上質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業(yè)績的,得0.5分; 本項最高1分。 | |
| 安全負責人 | 1 | 1、安全負責人具有有效期內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建筑施工安全)(中級或以上)證書的,得0.5分。 2、自****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擔任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或安全負責人完成過造價****萬元或以上質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業(yè)績的,得0.5分; 本項最高1分。 | |
| 項目負責人答辯 | 9 | 1、項目負責人陳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對參與投標項目的了解情況; (2)施工組織方案要點、安全防范措施; (3)項目施工組織對重點工程(補強加固、工期控制、垂直運輸部分)重點難點分析到位及應對措施; (4)人員、設備投入計劃。 2、評委針對其陳述內容及方案所提的相關問題 優(yōu):【9)分,對施工組織方案認識清晰,對施工的重點(補強加固、工期控制、垂直運輸部分)、難點認識深刻,危大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合理可行,人員、設備投入計劃對工程進度有保障,對設計工作的配合方案合理可行,施工組織方案對工程質量、工期的保證合理可行;回答評委提問思路清晰、內容準確。 良:【4.5)分,對施工組織方案認識較清晰,對施工的重點(補強加固、工期控制、垂直運輸部分)、難點認識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基本合理,人員、設備投入計劃對工程進度基本有保障,對設計工作的配合方案基本可行,施工組織方案對工程質量、工期的保證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評委提問思路比較清晰、內容基本準確。 中:【1)分,對施工組織方案認識一般;或未能把握施工的重點(補強加固、工期控制、垂直運輸部分)、難點;或安全防范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欠合理;或人員、設備投入計劃對工程進度保障差;或對設計工作的配合方案可行性較差,施工組織方案對工程質量、工期的保證可行性較差;或回答評委提問思路不清晰、答非所問。 差:0分,項目負責人未參加答辯。 | |
| 合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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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1.1項目管理機構能力
投標人須提供人員職稱證、注冊安全工程師須同時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及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證書掃描件。
(2)項目管理人員須提供近一個月(****年4月)在本單位(不含投標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的社保證明材料并加蓋投標人企業(yè)電子印章。
(3)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不得兼任。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關資料或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的,該人員不作為評分依據。
(4)人員業(yè)績取自廣州市住建信用管理平臺,須提供網頁信息截圖(截圖至少包含廣州市住建行業(yè)信用管理平臺中的“項目基本信息”“工程規(guī)模”等),驗收文件上傳件須有對應擔任的相關負責人職位及該人員的姓名,如驗收文件內無對應人員職位及姓名,則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中需體現(xiàn)對應人員職位及姓名。完成時間以竣工驗收文件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中標通知書上沒有金額或免招標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補充合同)為準。如廣州市住建行業(yè)信用管理平臺內業(yè)績相關上傳件無法體現(xiàn)其在工程項目中擔任職務的,則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計分。
1.2項目負責人【答辯】:
(1)答辨順序的確定:按照本招標項目《開標記錄表》中的序號,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進行簽到答辯。
(2)答辯人員的到場要求:各參加答辯的投標單位按照答辯順序,由參與答辯的人員出示身份證原件,核對確認身份后簽到。
(3)答辯形式與要求:答辯人員先陳述,評委針對陳述內容提問,由答辯人員進行解答;
(4)答辯時長控制:每個投標人的答辯時間控制在**分鐘內。
二、企業(yè)業(yè)績:
業(yè)績取自廣州市住建行業(yè)信用管理平臺。投標人須提供項目名稱、廣州市住建行業(yè)信用管理平臺內的項目業(yè)績編號及業(yè)績在廣州市住建行業(yè)信用管理平臺的網頁信息截圖(網頁信息截圖須能清晰顯示帶有“住建行業(yè)信用管理平臺”名稱,并至少包含“項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對(業(yè)績相關附件的上傳件取廣州市住建行業(yè)信用管理平臺,投標階段可不重復提交)。不提供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及網頁信息截圖的業(yè)績不予評審。若投標人提供的項目名稱與項目編號不一致:①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在平臺內分別對應不同業(yè)績的,以項目名稱對應的業(yè)績?yōu)闇?;②項目名稱存在對應業(yè)績的,項目編號在平臺內不存在對應業(yè)績,以項目名稱對應的業(yè)績?yōu)闇?;③項目名稱在平臺內不存在對應業(yè)績,項目編號存在對應業(yè)績的,以項目編號對應的業(yè)績?yōu)闇?。評標委員會對業(yè)績的評審以投標截止時間在平臺內業(yè)績上傳件為依據。
(1)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中標通知書上沒有金額或免招標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補充合同)為準。
(2)完成時間以竣工驗收文件為準。驗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設單位、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蓋章。
(3)平臺內業(yè)績上傳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記的工程資質內容與施工合同等業(yè)績證明資料不相符的,該項業(yè)績不予認定。
三、企業(yè)工程項目獲獎情況:
(1)工程獲獎可取自廣州市住建行業(yè)信用管理平臺或提供獲獎證書掃描件或公示文件截圖。①國家級獎項指的是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yōu)質工程金質獎、國家優(yōu)質工程獎、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省或市級獎項包括:由省、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yè)協(xié)會(行業(yè)協(xié)會須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頒發(fā)的質量類工程獎項,其它如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技術創(chuàng)新、QC成果、裝修、鋼結構、機電安裝、科技進步及技術應用類獎項不參與計分;②只計算房建類工程質量獎項,其他非房建項目,如:路橋、鐵路、水利、電力、化工、冶金、市政等獲獎不參與計分。同一項目獲得多個獎項的,該項目獲獎只按其中一個獎項所在最高級別計算一次分數,不得重復計算。
(2)投標人須提交獲獎證書掃描件或公示文件截圖或廣州市住建行業(yè)信用管理平臺的網頁信息截圖(網頁信息截圖須能清晰顯示帶有“住建行業(yè)信用管理平臺”名稱,并至少包含“項目基本信息”、“獎項信息”等信息),時間以獲獎證書頒發(fā)時間為準,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評審。
(3)投標人須為該獲獎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單位,若獲獎證書中無法體現(xiàn)施工總承包單位身份的,則須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業(yè)主證明、評審申請材料、批復文件等),否則不予計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計分。
四、第三方評價:
(1)體系認證證書: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認證證書掃描件及在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www.cnca.gov.cn)上查詢頁的截圖。
五、工程研發(fā)能力:
(1)省級工法獎項(不含水利、公路、水運、電力、鐵路、有色金屬行業(yè)及工法大賽綠色低碳類)以投標人提供的工法證書等證明材料為準,時間以工法證書頒發(fā)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須成功應用于投標人的房建項目,須同時提交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yè)協(xié)會(行業(yè)協(xié)會須在民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省級工法證書掃描件及提供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應用在投標人的房建項目的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掃描件,以上掃描件均需加蓋投標單位電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掃描件缺一不可,否則該工法不能計算有效工法。獲獎單位必須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子、分公司獲獎均不予計算。
(2)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家級行業(yè)協(xié)會頒發(fā)的工法證書或工法獎證書(不含水利、公路、水運、電力、鐵路、有色金屬行業(yè)及工法大賽綠色低碳類)以投標人提供的工法證書或工法獎證書等證明材料為準,時間以工法證書或工法獎證書頒發(fā)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須成功應用于投標人的房建項目,須同時提交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家級行業(yè)協(xié)會(行業(yè)協(xié)會須在民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頒發(fā)的工法證書或工法獎證書掃描件及提供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應用在投標人的房建項目的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掃描件,以上掃描件均需加蓋投標單位電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掃描件缺一不可,否則該工法不能計算有效工法。
(3)工程類專利證書:須提交專利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cpquery.cnipa.gov.cn,包括但不限于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查詢結果的網頁截圖(顯示法律狀態(tài):專利權有效)。
六、投標人所提供資料同時滿足多個檔次的,按滿足的最高檔次得分。
七、本表按百分制評分,所有評委分數匯總平均值為投標人的最終得分。分數出現(xiàn)小數點,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