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5GD******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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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廣東廣貿開發(fā)有限公司**0%股權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 |
轉讓比例 | **0 |
掛牌價格 | 0.1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標的企業(yè)股東登記為中國對外貿易中心(集團)(轉讓方曾用名,暫未辦理股東更名登記)。 2.根據廣州市和佛山市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顯示,標的企業(yè)在廣州市并無土地及房產的相關記錄;在佛山市高明區(qū),僅發(fā)現有土地登記記錄,未見房產登記信息,該土地的權屬證書編號為明國用(****)字第**號,土地使用權期限自****年1月**日起至****年1月**日止。 另,****年3月**日設立的高明市三千尺礦泉水廠,登記為標的企業(yè)下屬廣東三千尺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業(yè)公司,已注銷)的分支機構,其****年注銷時名下有兩宗地塊及兩處房產:明府國用****字第**********5號地塊(使用權終止日為****年9月**日)、粵房地證字第******7號房產(使用期限自****年9月**日至****年9月**日)、明府國用****字第**********6號地塊(使用權終止日為****年5月**日)、粵房地證字第******1號房產(使用期限自****年5月**日至****年5月**日)。 ****年至****年間,標的企業(yè)通過簽署買賣合同的方式將前述地塊及房產在內的與高明三千尺礦泉水廠相關資產轉讓予廣州交易會三千尺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千尺貿易公司),約定在三千尺貿易公司結清款項后,標的企業(yè)確認資產所有權屬三千尺貿易公司并協(xié)助辦理產權登記轉移手續(xù)。 實業(yè)公司****年**月**日注銷時由廣州健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對廣東三千尺實業(yè)有限公司終止經營的清算審計報告》載明,“****年1月**日,廣東三千尺實業(yè)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一致同意由廣東廣貿開發(fā)有限公司收購劉碧珍、霍廣森、曹上春、馬興勝等人在廣東三千尺實業(yè)有限公司的全體股份。上述股份變更尚未辦理相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笔軐崢I(yè)公司、高明市三千尺礦泉水廠已注銷的影響,高明市三千尺礦泉水廠名下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至今未過戶至三千尺貿易公司;標的企業(yè)名下的山地使用權亦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三千尺貿易公司已于****年實際付清資產購買款項,相關資產均一直由三千尺貿易公司控股的佛山市高明三千尺礦泉水廠有限公司占有、使用。 ****年,標的企業(yè)提起實業(yè)公司的股東權益訴訟,經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法院(****)粵****民初****0號民事判決書確認,標的企業(yè)享有實業(yè)公司的剩余財產,該判決已于****年**月**日發(fā)生法律效力。 上述高明市三千尺礦泉水廠名下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標的企業(yè)名下山地的土地使用權實際為三千尺貿易公司所有。標的企業(yè)對此不持任何異議。 經查冊,高明市三千尺礦泉水廠名下另有產權編號為******9號的房產一座,根據歷史資料,該房產已于****、****年間轉讓給高明市碧露飲料有限公司(一直未辦理過戶手續(xù)),高明市三千尺礦泉水廠獲得**畝山地(后登記在廣貿公司名下,根據查冊結果,最后登記為明國用****字第**號土地證載的****6㎡山地)。標的企業(yè)對該房產不享有任何權益。 3.標的企業(yè)與轉讓方的債權債務進行賬務上的抵銷后,不再進行實際的支付,受讓方亦不得主張轉讓方向標的企業(yè)支付。抵銷后標的企業(yè)對轉讓方的剩余債務(約**.**萬元)由受讓方組織償還,償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實物(具體形式及價格需經轉讓方認可)。 4.受讓方要承擔組織、協(xié)助或直接辦理的方式將標的企業(yè)名下明國用(****)字第**號土地使用權、高明市三千尺礦泉水廠名下明府國用****字第**********5號土地使用權、粵房地證字第******7號房產、明府國用****字第**********6號土地使用權、粵房地證字第******1號房產轉移登記至三千尺貿易公司的義務。受讓方無法履行上述義務的,后續(xù)可能面臨三千尺貿易公司的追索。受讓方還可能面臨高明市碧露飲料有限公司及其承繼方要求協(xié)助將******9號房產過戶的請求。 5.其他詳見廣東司農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司農專字[****]**********5號)、國眾聯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國仲聯評報字(****)第2-****號)、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報告(中證天通(****)審字********號)和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6.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文件所披露內容并已自行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根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放棄對轉讓方所有權利主張。 7.意向受讓方須在承諾對產權轉讓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認同并接受標的企業(yè)及產權現狀的前提下確認受讓。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為由拒絕簽署產權轉讓合同或拒絕支付交易價款或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否則視為違約。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xù)(含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受讓申請手續(xù)辦理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應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保證金。 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產權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或交易規(guī)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產權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 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2.3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4 開戶行:中信銀行廣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產權交易文件和對標的企業(yè)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齊全性、規(guī)范性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經轉讓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核后,確定合格意向受讓方。 5.經公開征集僅產生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的,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成交價按轉讓底價與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所填意向受讓價格孰高原則確定;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按照網絡多次報價方式組織交易確定受讓方。 6.受讓方須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6.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6.2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 號:************************ 開 戶 行:興業(yè)銀行廣州分行營業(yè)部 7.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擬轉讓產權意向并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和轉讓方審核,符合受讓方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掛牌價格即為轉讓底價。 8.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受讓方組織償還標的企業(yè)對轉讓方的債務(約**.**萬元),償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實物(具體形式及價格需經轉讓方認可)。受讓方須自摘牌之日起半年內(6個月)組織標的企業(yè)或由受讓方直接與轉讓方簽署債務償還協(xié)議。 (2)受讓方要承擔組織、協(xié)助或直接辦理的方式將標的企業(yè)名下明國用(****)字第**號土地使用權、高明市三千尺礦泉水廠名下明府國用****字第**********5號土地使用權、粵房地證字第******7號房產、明府國用****字第**********6號土地使用權、粵房地證字第******1號房產轉移登記至三千尺貿易公司的義務。 9.資產評估基準日到工商變更完成之日(含)的損益處理:標的企業(yè)資產評估基準日到工商變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間內產生的損益由工商變更后的標的企業(yè)股東按股權比例承擔和享有。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yè)經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本次產權轉讓導致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失去標的企業(yè)實際控制權,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不得再繼續(xù)使用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xù)以國家出資企業(yè)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產權交易價款。 **.受讓方須承諾其資金來源合法合規(guī)且不涉及違規(guī)向自然人募資,不以受讓產權作為底層資產違規(guī)設計或包裝成金融產品直接或間接向自然人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