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交易保證金 ** 萬元到武漢光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前在“e產權”——【個人中心】——【我的訂單】中完成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以掛牌截止時間前到賬為準);不接受擔?;虻谌酱鸀橹Ц叮▓竺怯浀囊庀蚴茏尫矫Q即為交納保證金的主體)。2、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繳納交易價款(全額直繳國庫)。3、 意向受讓方須完全認可由湖北正量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本次資產轉讓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鄂正量行資評報字【****】第Z**9號)中的全部內容并不持異議。4、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交納保證金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本項目的現(xiàn)狀和瑕疵,自行審核是否具備并完全符合國家及標的所在地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要求,成交后若因受讓方原因造成標的無法辦理過戶或辦理房產證而產生的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且承諾不因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過戶風險)對轉讓方和武漢光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江城產權交易有限公司進行追責和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