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N****FCZ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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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常州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第二食堂(一層)經營方遴選(標段二)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常州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食堂建筑面積、使用面積以現(xiàn)狀為準,委托方及交易所不承擔食堂權屬證書中所列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問題的責任; 二、意向經營方在申請競選前必須主動聯(lián)系并在規(guī)定時間自行至委托方食堂現(xiàn)場仔細查看,向相關部門了解食堂的實際情況,對后期改造項目意向經營方需現(xiàn)場充分了解并做出相關承諾(意向經營方需帶上企業(yè)法人公章),在取得委托方同意的回復函后,方可繼續(xù),如未取得委托方同意的回復函,則競選行為終止;三、食堂整體委托經營,經營期限以實際簽約時間計算; 四、經營方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進行轉包、分包,如經營方擅自轉包、分包的,經營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委托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經營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五、食堂權屬清晰,經營方應接受食堂現(xiàn)狀,成交后,不能以該現(xiàn)狀影響其工商、消防、安檢等手續(xù)辦理,致使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食堂為由,要求解除、變更經營合同或要求委托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六、經營方如對食堂進行改造,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費用由經營方自行承擔,且裝修改造須與經營期限相適應; 七、經營方對食堂的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當?shù)匾?guī)章的規(guī)定; 八、房屋用途:僅限于經營食堂、餐飲,不得用于金融集資及民間借貸等行業(yè)。 本公告僅為本次遴選的簡要說明,意向經營方在做出申請競選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委托方提供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