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 ||||||||||||||||||||||||||||
無錫智能網(wǎng)聯(lián)汽車項目(項目名稱/工程名稱)一期施工總承包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無錫智能網(wǎng)聯(lián)汽車項目(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市惠山區(qū)數(shù)據(j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guān)名稱)以關(guān)于無錫智能網(wǎng)聯(lián)汽車項目的備案惠數(shù)投備[****]**9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無錫市惠欣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0.0%、其他國有:**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無錫市惠欣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gòu)為無錫梁溪建設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一期施工總承包(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 項目概況 | ||||||||||||||||||||||||||||
2.1.1 建設地點: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qū)前洲街道興洲路與新石路交叉口東南側(cè) | ||||||||||||||||||||||||||||
2.1.2 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為無錫智能網(wǎng)聯(lián)汽車項目(一期)施工總承包,總建筑面積為****4.**㎡,其中地上建筑面積****7.**㎡,地下建筑面積**6.**㎡。共6個單體:1#生產(chǎn)用房(丙類高層),2#配套、停車(多層),3#、4#生產(chǎn)用房(丙類多層),S1#一層甲類倉庫,D1#地下水泵房、水池。建筑物層數(shù)(最大):地上8層,建筑物高度(最大):**.** 米;單跨跨度(最大):** 米;單體建筑面積(最大):****3.**㎡;結(jié)構(gòu)類型:1#、2#、3#、4#、S1#均為框架結(jié)構(gòu),D1#地下為框剪結(jié)構(gòu)。 | ||||||||||||||||||||||||||||
2.1.3 合同估算價:****0.0萬元 | ||||||||||||||||||||||||||||
2.1.4 工期要求:**4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 ||||||||||||||||||||||||||||
2.2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nèi)的無錫智能網(wǎng)聯(lián)汽車項目(一期)施工,主要包括:大型土石方、基坑支護、樁基、土建工程(含門窗幕墻工程)、衛(wèi)生間裝飾工程、安裝工程、電梯工程、低壓電纜等;以暫估價計入:廚房區(qū)域及部分公區(qū)裝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停車樓標識標牌及劃線工程。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新標準)二級](含)以上(資質(zh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一級](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 ||||||||||||||||||||||||||||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 ||||||||||||||||||||||||||||
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 ||||||||||||||||||||||||||||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 ||||||||||||||||||||||||||||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
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人近三年(類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的日期至本工程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發(fā)布首日計算)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0萬元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業(yè)績。(注:類似工程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者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所載明中標金額為準,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協(xié)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guān)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guān)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全省統(tǒng)一主體庫信息為準。 自****/**/**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guān)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自****/**/**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zhì)監(jiān)管結(jié)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 ||||||||||||||||||||||||||||
3.4 投標人不得有資格預審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資質(zhì)要求:1)組成聯(lián)合體投標的,聯(lián)合體各方均須具備〔建筑工程(****新標準)二級〕(含)以上資質(zhì),且項目負責人必須是聯(lián)合體牽頭人單位委派;2)提交由所有聯(lián)合體成員共同簽訂的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協(xié)議中須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同時明確約定各成員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及權(quán)利和義務;3)擬派項目負責人須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單位的在職員工;4)聯(lián)合體各方簽訂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者以其他聯(lián)合體成員的名義申請本工程的投標;5)投標保證金由聯(lián)合體牽頭單位繳納;6)聯(lián)合體一旦中標,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特別提醒:聯(lián)合體單位在填寫投標信息時,牽頭人單位挑選到本標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員單位CA鎖讀取,并選擇添加成員單位(報名頁面會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再下載招標文件,否則在投標、中標階段(“中標結(jié)果備案(中標通知書)”、“書面報告”、“合同簽訂”)無法顯示成員單位名稱。 | ||||||||||||||||||||||||||||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 ||||||||||||||||||||||||||||
4.資格預審方法 | ||||||||||||||||||||||||||||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資格評審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 | ||||||||||||||||||||||||||||
5.評標方法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綜合評估法(兩階段)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附件。 | ||||||||||||||||||||||||||||
6.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 ||||||||||||||||||||||||||||
6.1 獲取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 ||||||||||||||||||||||||||||
6.2 獲取方式:申請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 ||||||||||||||||||||||||||||
本公告及資格預審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無錫市建設工程網(wǎng)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 | ||||||||||||||||||||||||||||
7.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 ||||||||||||||||||||||||||||
7.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年**月**日9:** | ||||||||||||||||||||||||||||
7.2 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 ||||||||||||||||||||||||||||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交易中心、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上發(fā)布。 | ||||||||||||||||||||||||||||
9.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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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