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ZJ******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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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安吉縣西苕溪主要支流流域綜合治理(一期)項目之南溪流域綜合治理工程和西溪流域綜合治理(一期)工程孝豐鎮(zhèn)段及增量涉及的礦產品轉讓項目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浙江安吉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0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前交納競買保證金**萬元(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2.請各意向方認真閱讀“浙交匯”平臺報名時的必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交易合同(樣稿)”等)。意向方一旦報名,視為已接受本項目的基本情況、重大事項揭示、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報名時的必讀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匯平臺公開發(fā)布的交易規(guī)則等相關信息,如果意向方對上述信息、規(guī)則理解有誤導致的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及責任。3.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為**%,一切以現(xiàn)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4.本項目裝車、運輸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受讓雙方交易服務費均由受讓方承擔。5.受讓方必須在其被確定成交后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并在簽訂《交易合同》前按轉讓總成交價款**%的比例支付給轉讓方合同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交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浙江安吉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賬戶號碼: ******************8;開戶銀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如受讓方未按《產權交易簽約通知函》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轉讓方完成簽約手續(xù)及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的(轉讓方同意延期的除外),視為其違約,受讓方須承擔以下違約責任:①受讓方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扣除服務費后,作違約金處理);②如受讓方逾期3日未簽定《交易合同》及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的,轉讓方有權收回轉讓標的重新進行公開掛牌,如標的重新掛牌再行轉讓的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轉讓價款的,轉讓方有權要求原受讓方補足差額。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維穩(wěn)、安全、治安、消防、環(huán)保情況,受讓方如期完成全部標的物的運輸及現(xiàn)場清理工作,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轉讓方在**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如受讓方逾期或其他因受讓方原因造成違約無法履行合同的,受讓方無權要求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因受讓方違約行為產生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均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減,扣減后如履約保證金不足原數(shù)額的,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補足,應當在收到受讓方通知后5日內補足至原數(shù)額。6.成交價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成交價款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戶名:湖州市聯(lián)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賬號:**************8;開戶行:湖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吳興支行)。如受讓方未按《交易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向轉讓方指定賬戶繳納轉讓成交款項的(轉讓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受讓方須承擔以下違約責任:①受讓方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扣除服務費后,作違約金處理)及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②如受讓方逾期3日未繳納轉讓成交款項的,轉讓方有權收回轉讓標的重新進行公開掛牌,如標的重新掛牌再行轉讓的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轉讓價款的,轉讓方有權要求原受讓方補足差額。7.受讓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交易合同(樣稿)中除受讓方相關信息及“成交價款”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8.轉讓公告發(fā)布后,轉讓方仍享有在限時競價開始前撤回轉讓的權利,由此對競買方造成的損失由競買方自負,競買方不得向轉讓方、湖州產權及“浙交匯”平臺追索競買保證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費用與責任。轉讓方有權根據(jù)實際情況對轉讓資料進行澄清、修正或補充,轉讓文件的修改內容作為轉讓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意向方參加報名及進行電子競價的,均被視為已經知悉并接受認可該修正或補充。當轉讓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更正文件為準。9.標的交割及清運事項:(1)裝運安排:轉讓標的礦產品資源的裝車及外運由受讓方負責,并自行承擔裝車及運輸所產生的所有費用。(2)受讓方的裝運配合要求:受讓方必須做好礦產品裝運工作實施過程中與施工方的溝通協(xié)調工作,處理好礦產品裝、運銜接關系。受讓方應當根據(jù)項目現(xiàn)場場地狀況合理安排礦產品裝載、運輸并確保外運進度。場地內不提供臨時周轉堆場,轉讓標的礦產品須確保隨裝隨運隨清。受讓方必須無條件服從轉讓方安排,遵守項目的施工制度和安全守則,在場內按規(guī)定線路運輸。(3)受讓方裝運延誤處理:如因受讓方配合不到位、運力調度不足等原因導致轉讓標的礦產品延誤裝運,轉讓方將書面告知受讓方運輸期限及相關要求,受讓方應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未達到轉讓方要求,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交易合同》,且轉讓方有權立即自行處置剩余礦產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法律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4)受讓方必須按照轉讓方要求將本項目所涉及必須外運的礦產品完成全部外運工作,該部分外運所產生的費用已在轉讓總成交價款中體現(xiàn),均由受讓方承擔。如發(fā)現(xiàn)受讓方有亂倒偷倒、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等行為,一經查實,除相關部門罰款外,另行按****0元/次的標準處以罰金,在履約保證金中抵扣,并勒令限時清除。因受讓方運輸設備超載或操作不當造成本地區(qū)路橋等基礎設施損壞及道路污染等問題的,受讓方必須負責清洗、搶修及賠償。(5)安全責任:受讓方應對施工現(xiàn)場裝運安全和文明施工負責,對運輸全過程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全部責任,應向轉讓方明確項目負責人及安全員。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經濟責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6)自轉讓標的交割完成(以書面手續(xù)為準)之日起,轉讓標的的權屬歸受讓方所有。受讓方應自行承擔轉讓標的妥善保管的責任和義務。交割日之后發(fā)生的轉讓標的物失竊、損毀等損失的情形,由受讓方自行承擔。(7)標的交割的工作時間、人員登記嚴格服從轉讓方的管理。受讓方應在****年**月**日前內完成全部標的的外運及現(xiàn)場清理工作(轉讓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逾期將按每天****0元支付場地占用費,逾期**天(含)仍未完工的,剩余未外運礦產品視為受讓方放棄,由轉讓方自行處置,由此產生的處置費用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受讓方承擔,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8)受讓方應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礦產品交易合同》的規(guī)定,對施工場地采取降噪防塵措施,外運操作須降低對周邊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運輸?shù)V產品車輛應根據(jù)相關管理部門要求,嚴格按照工程“三化車”進行管理,自行辦理三證(清運證、工程處置證、通行證)及電子聯(lián)單,方可實施運輸,不得超載、超限,運輸過程中必須防止拋、撒、漏、滴等現(xiàn)象發(fā)生,必須加蓋或用油布密封防止撒漏,應注意公路保潔,備配降塵設備(車輛過水池和高壓水槍),并承擔所產生的所有費用。運輸車輛憑安吉縣礦產品運輸管理單出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