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年城市基礎設施維護及環(huán)境整治工程已由以寶數據投資[****]**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寶應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年城市基礎設施維護及環(huán)境整治工程(市政)工程總承包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 ||||||||||||||||||||||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寶應縣城區(qū) 2.1.2 工程規(guī)模:城市基礎設施維護,主要對城區(qū)道路、橋梁、路燈、公園、廣場等進行日常維護,城區(qū)防汛應急工作,易澇易淹地段整治,城區(qū)背街小巷路燈維修和綠改,路燈維修材料采購。 2.1.3 合同估算價:****.0 萬元 2.1.4 工期要求:**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1.5 其他:擬派項目總承包項目經理自****年1月1日(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造價****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總承包業(yè)績或工程施工業(yè)績或工程設計業(yè)績或工程監(jiān)理業(yè)績(如為設計或監(jiān)理業(yè)績****萬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資而非設計或監(jiān)理合同金額)。 2.2 招標范圍:城市基礎設施維護,主要對城區(qū)道路、橋梁、路燈、公園、廣場等進行日常維護,城區(qū)防汛應急工作,易澇易淹地段整治,城區(qū)背街小巷路燈維修和綠改,路燈維修材料采購。 | ||||||||||||||||||||||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須具備以下資質組合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和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和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專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資質,并滿足以下要求: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4、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注冊給排水工程師】或者【一級注冊結構師】或者【國家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職稱】。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滿足下列條件:1、項目負責人未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3.1 投標人近3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為項目負責人、授權委托人正常繳納養(yǎng)老保險。(應提供由勞動部門出具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如當地社保管理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規(guī)定;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 3.3.2 投標人沒有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被招投標監(jiān)管機構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內; 3.3.3 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3.3.4 本工程設置以下可選條件作為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擬派項目總承包項目經理自****年1月1日(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造價****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總承包業(yè)績或工程施工業(yè)績或工程設計業(yè)績或工程監(jiān)理業(yè)績(如為設計或監(jiān)理業(yè)績****萬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資而非設計或監(jiān)理合同金額),業(yè)績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1、依法承發(fā)包的交易結果(中標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4、其他證明資料(如有)。依法承發(fā)包的交易結果文件包括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通知書(或備案表)和成交通知書等;依法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可以提供業(yè)主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有關中標文件。 業(yè)績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證明資料中涉及評標的相關數據不一致的,以數額較小的為準;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業(yè)績證明資料中所注明的項目負責人名稱應與擬投標項目負責人名稱一致,如有變更,應附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資料。 3.4 投標人不得有資審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應滿足資審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要求。 3.6根據“關于印發(fā)《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 號)”的要求:實行資格預審的,在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時,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資格預審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和“信用江蘇”網站予以公示。 | ||||||||||||||||||||||
四、資格審查 | ||||||||||||||||||||||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預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 ||||||||||||||||||||||
五、資格審查文件獲取 | ||||||||||||||||||||||
5.1資格審查文件的獲取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5.2資格審查文件的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資格預審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7.0版本; | ||||||||||||||||||||||
六、資格審查截至時間 | ||||||||||||||||||||||
6.1 資格審查登記截止時間為:****年**月**日**時**分。 6.2 資格審查時間為:****年**月**日**時**分。本次資格審查采用網上資格審查。各投標單位請于****年**月**日**時**分之前上傳電子資格審查文件,電子資格審查文件應使用電子化招投標系統(tǒng)中資格審查文件制作專用工具軟件編制、生成。并按網上電子化招投標要求通過系統(tǒng)上傳不加密資格審查文件,未上傳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 ||||||||||||||||||||||
七、評標辦法 | ||||||||||||||||||||||
揚州資審合格制評審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發(fā)布。 | ||||||||||||||||||||||
九、投標保證金 | ||||||||||||||||||||||
投標保證金:******.0元人民幣,具體要求詳見招標公告欄附件 | ||||||||||||||||||||||
十、聯系方式 | ||||||||||||||||||||||
| ||||||||||||||||||||||
十一、備注 | ||||||||||||||||||||||
備注: |
****年**月**日